[問題] 租約到期~口頭續租~卻被趕走...

看板rent-exp作者 (FiNdInG tHe OnE)時間15年前 (2009/08/19 21:4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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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房屋租約7月底到期了.. 7月初交房租的時候有口頭跟房東說 我要續住 但沒有簽約 (房東也沒說反對) 8月初交房租的時候 房東也沒說什麼 但上週卻突然跟我說 我的租約到了 他要租給別人(對方要簽長約) 要我搬走!! 也沒有徵求我的意見 搞的我這幾天都在找房子...唉 請問一下 此類租約到期 但有說要續住 (沒說期限)的狀況 房東可以不租給我嗎?? 是否有法律規定 要幾個月前就告知房客?? (1個月or..?) 他上週才說 到月底也不到1個月的時間 有沒有相關法律可以保護自己阿?? 可以怎麼做呢? 麻煩各位解答了 感謝 PS.只是覺得很不爽..要人搬也早點說..一直到月中才說 就算於法有理 也太沒道義了吧..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00.86

08/19 22:11, , 1F
這樣可以適用民法451條<租賃契約之默示更新>嗎??
08/19 22:11, 1F

08/19 22:12, , 2F
如果這樣的話 房東是否最少也要在2個月前通知我了??
08/19 22:12, 2F

08/19 22:49, , 3F
這種都很機車 建議以後白紙黑字
08/19 22:4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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