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押金的問題,請教板友

看板rent-exp作者 (當你對我唱。)時間15年前 (2009/05/23 13:55), 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朋友怕被房東看見這篇文章不好意思(住一起),由我代PO。 由於某些因素, 我臨時決定要提前搬離租屋處, 給予房東找下一任房客的寬裕期約為20天。 原本是依照契約裡面的: 「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 1. 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 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 乙方絕無異議。」 我也答應在我五月遷出後, 若六月沒有辦法找到人立刻頂約的話, 押金被扣一個月。 但最近來看房子的人真的很少, 情況不太妙, 房東改指另一條款說若七月也還無人入住, 再扣一個月押金, 因為契約裡有一條寫說: 「租賃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 任憑甲方處理, 乙方絕不異議。」 可是我覺得這一條對房客來說超不合理的, 的確我沒有依約在兩個月前通知要提前搬遷, 但這符合第一條的擬提前遷離, 所以扣一個月租金吧? 但卻因為另一條的任憑甲方處理, 所以我也可以被扣兩個月押金嗎? 請教一下,這樣是合理的嗎? 我想至少不要兩個月押金全被扣… -- ╥───────────────────────────────────╥ ║由此去→ 【TW-language臺灣語言研究板】║ ║ 國家研究院 政治, 文學, 學術 ║ ║ LanguageRes 研究 Σ語言研究院 ║ ║ TW-language 語言 ◎臺灣語言研究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1.24

05/24 00:05, , 1F
我想他應該沒報稅..可以去國稅局檢舉
05/24 00:05, 1F

05/24 00:31, , 2F
這樣算是「你對我不仁,休怪我不義」嗎?XD
05/24 00:31, 2F

05/24 00:32, , 3F
不過據我所知對方好像是二房東吧f@_@
05/24 00:32, 3F

05/24 02:45, , 4F
已經在契約載明賠一個月 就一個月 不能再亂喊價
05/24 02:45, 4F

05/24 02:46, , 5F
第二條 的任憑甲方處理 一般是指發生契約中未載明的事項
05/24 02:46, 5F

05/24 02:47, , 6F
換個角度想 他說任憑甲方處理 要賠十萬 你接受嗎?
05/24 02:47, 6F

05/24 13:11, , 7F
嗯嗯謝謝,不過我朋友想知道,
05/24 13:11, 7F

05/24 13:11, , 8F
是否有明確的法源依據可以不讓房東這樣亂喊價呢?
05/24 13:11, 8F

05/24 18:38, , 9F
如果覺得第二條不合理 當初簽約就應該提出了吧
05/24 18:38, 9F

05/24 18:43, , 10F
簽約時你都同意「乙方絕不異議」了,現在還反指別人不仁?
05/24 18:43, 10F

05/24 21:06, , 11F
嗯也是啦,她現在就卡在合約上有這一條,想看看有沒有辦法
05/24 21:06, 11F

05/25 00:07, , 12F
是否當初房東訂約已考慮兩個月提前告知就不扣除兩個月
05/25 00:07, 12F

05/25 00:10, , 13F
押金,沒依約就扣到滿挺和理,二房東有淨賺才有報稅問題
05/25 00:10, 13F
文章代碼(AID): #1A5u_P-9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