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我算不算二房東~或是合租

看板rent-exp作者 (無)時間15年前 (2009/03/06 22:06),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我與室友當初在簽約時 我是房屋契約上的承租人 也就是乙方 而他是乙方連帶保證人 也就是丙方 當時我們沒有想特別多 只是因為這樣寫得下 就直接簽了 但是後來室友自己有一些狀況 於是就沒有一起住 他還是照付房租 現在租屋處他依然有自己房間的使用權 可是因為溝通問題 他自己在這個事上其實製造我很多的麻煩 大家都在外面討生活 無法說搬就搬 我的工作很忙 更不容易搬家 我甚至找不到新室友在這個時機點願意搬進來的 他也讓我在繳付房租時自己有拿錢去墊過幾次 他也有點想賴掉 一直在找一些人想進來承租 解除自己的房租問題 問題是他給我的感覺是想隨便找人進來頂替 我也要承擔室友的風險 這令我很煩心 最近 因為經濟不景氣 我與房東商談 也告知我們這邊的情況 最終房東決定把房租下降 下降兩千 這時我心裡面有個疑問 像這種情況 房東把房租下降 但是沒有特別講明與白紙黑字紀錄是一人降一千 而我是負責匯房租的人 房東的個性是完全不會出現 甚至也不進我們這裡 因為注重我們的權利 他只要銀行有收到錢就好 也只跟我聯絡 我變成全權處理的人 而且承租人也只有我一個 我室友只是連帶保證人 我想請問 這種情況是變成我是二房東了嗎?? 是否 事實上我室友完全不用負責(因為他只是連帶保證人丙方) 而我在實際上必須要直接對房東 負責全額房租 如果是這樣 那我可不可以直接把房東降價的二千元額度算在自己的房租裡 是否在法律上房東只要收到他的房租就好 不用管我怎麼分配房租 (因為在合約書上也沒有載明各人的房租 而是只有總額) 因為這個室友在房租上帶給我很大的困擾 也造成我的損失 現在如果他帶進來的人 真的可能造成問題 我必須考慮維持自己的利益 至少在合約到期前的這幾個月不想再有任何損失 因此想請問可能當過二房東的朋友 像我這種情況 是可以使用上述那種做法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0.32.25

03/06 22:09, , 1F
基本上不算旦也算.不算的原因是因為一開始房東就清楚且同
03/06 22:09, 1F

03/06 22:10, , 2F
意你們同這方式合租.旦算的原因很矛盾.因為租約上他只是
03/06 22:10, 2F

03/06 22:11, , 3F
保證人身份.這部份上你百分百吃虧吃定了=-=
03/06 22:11, 3F

03/06 22:12, , 4F
他如果真的賴.除非房東願意陪你上法院去作證.不然就白紙
03/06 22:12, 4F

03/06 22:12, , 5F
黑字上的證據而言.他不是你的房客.而且也不是房東的房客
03/06 22:12, 5F

03/07 03:19, , 6F
想辦法再找人合租對你較有利
03/07 03:19, 6F
文章代碼(AID): #19iItA52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