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室友的男友要住一段期間
抱歉,敘述很長,不過我真的很煩惱,希望大家能幫幫忙,謝謝
我和2個女生一同承租一戶3房1廳2衛的公寓,房租11000,我們依房間來分配房租。
其中一名女生-A女是原本就認識的,B女是住一起後才認識,B女原是A女的同事。租
屋之前也有說好,若帶人來住要事先通知室友。
10月時B女的男友因為要在這裡找工作,暫時無居處,希望可以先住我們家,我們也通
融答應了。到了11/20我想說B女的男友已找到工作了,應該可以搬出了,於是就要求
她男友能在12/10前搬出,因為我已經跟B女不熟了,她男友我根本不認識,同住其間
也常被他們吵到,而且都是晚上12點過後,加上突然有陌生男人要住那裡久,我已經
覺得不自在了。
但是B女覺得在12/10前搬出太趕了,於是11/26她說她男友最晚要待到明年2月底才可
搬出,這段期間水電費、管理費1500元+500元公共區域租金(我覺得500也太少了吧)
均分。
我向她反應,同住其間我覺得他們確實有干擾到我的生活,B女就承諾他們會改進…
晚上11點後會保持安靜,並讓我的房租3600→3200元。而且B女提出一點:其實她要帶
男友來住,或是她要讓她的房間幾個人住、如何使用,室友是沒有權利去干涉的。
因為我們的租屋合約並沒規定這項,我知道既然房子租人了,承租者確實有權利自由
使用租賃處。但是就我的立場而言,我覺得我也有繳2個月押金、按時付租金,我跟他
們情侶倆又不熟,已經讓她男友住2個月了,生活也確實被他們打擾,現在卻像個笨蛋
一樣求助無門,一個月租金少400元又不能保證生活就不被打擾,我寧可她男友搬走,
這樣我覺得保險多了ꄊ
我想請問若是室友帶男友回來住,已經干擾到其他室友了,室友或房東有權利要求她男
友搬出嗎? 因為合約上沒有明文規定此項,請版友可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或是如何處
理這種情況,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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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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