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約到期,但想再多租三個月。

看板rent-exp作者 (Sumi)時間15年前 (2008/08/27 14:47),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的租約是到2008.8.31到期,   但因為一些因素,還得要多租三個月,   打電話給房東,他是說可以,也不用繼續簽約,   繼續繳房租就好,那我想請問‥,   如果是這樣的話,押金怎麼辦?   萬一他不退給我?有沒有什麼方法是可以保護自己的,   好比說拿了押金是要有收據的,或者是我有契約正本在身邊就表示我還未領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01.99

08/27 15:03, , 1F
勸你還是簽個約,不然他到時說你到期未搬走扣你錢就糟了
08/27 15:03, 1F

08/27 21:37, , 2F
不簽約是對房客比較有利,不定期租約對房東不利
08/27 21:37, 2F

08/27 21:37, , 3F
哪有約到未搬走要扣押金的道理=.=" 租金記得給房東簽收
08/27 21:37, 3F

08/28 19:39, , 4F
舊約上補一下日期再補個印章就好了
08/28 19:39, 4F
文章代碼(AID): #18jFYMar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