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約已到期 欲搬走該多久前通知
去年我和我室友共三人 一起合租一層公寓
約到去年底12/31
到期後其中一個人搬走了 (之前有提前告知)
之後我和另一位室友 和房東 都有幫忙張貼 找下一個房客
無奈到現在都還沒有人要租 也因此沒有簽下一期的約
因為大家默契是 找到後三人一起簽約
但這個月我找到新工作 想要搬走了 過年前一天 接到通知
很快就決定要3月上旬報告
因此我希望可以住到這個月底
如果我現在(今天)才跟房東說 我要搬走
我想問的是
這樣大約提前兩個禮拜
會不會很趕 很沒有禮貌?
可是我又想 合約已經過了 現在並無租約在身
其實房東還不錯 但畢竟只是房東
但覺得對我室友感到有點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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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怪你和我相遇太早
對於緣分卻瞭解的太少
於是自私讓愛變成煎熬
付出了所有 卻讓彼此想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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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9.19.116
※ 編輯: EsSays 來自: 125.229.19.116 (02/1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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