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約已到期 欲搬走該多久前通知

看板rent-exp作者 (怡然自得)時間16年前 (2008/02/10 11:0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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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和我室友共三人 一起合租一層公寓 約到去年底12/31 到期後其中一個人搬走了 (之前有提前告知) 之後我和另一位室友 和房東 都有幫忙張貼 找下一個房客 無奈到現在都還沒有人要租 也因此沒有簽下一期的約 因為大家默契是 找到後三人一起簽約 但這個月我找到新工作 想要搬走了 過年前一天 接到通知 很快就決定要3月上旬報告 因此我希望可以住到這個月底 如果我現在(今天)才跟房東說 我要搬走 我想問的是 這樣大約提前兩個禮拜 會不會很趕 很沒有禮貌? 可是我又想 合約已經過了 現在並無租約在身 其實房東還不錯 但畢竟只是房東 但覺得對我室友感到有點抱歉~~ -- 只怪你和我相遇太早              對於緣分卻瞭解的太少               於是自私讓愛變成煎熬              付出了所有 卻讓彼此想逃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9.116 ※ 編輯: EsSays 來自: 125.229.19.116 (02/10 11:01)

02/11 07:28, , 1F
個人覺得 至少要1個月前告知 不過 既然你已有公事在身
02/11 07:28, 1F

02/11 07:28, , 2F
就用此理由去跟他們說吧..."臨時接到公司通知" ^^"
02/11 07:2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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