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租約到期.房客不願承諾時間搬走
家中有一間坪數滿大的房子出租(大約60~70坪.5房的樓中樓)
房客當初是跟我們說要當作公司的員工宿舍
今年已經住滿2年.12/1租約到期.
因為之前大樓的總幹事有通知我們幾次(房子在桃園.我們住台北)
第一次是說.房客車子停進停車場.人好幾天都沒有出來(不是當初跟我買簽約的那個人)
媽媽接到電話,老人家總是比較緊張.很擔心是不是人在房子裡發生什麼事情
嚷嚷好幾天之後正要叫我跟我男友去看看
總幹事又通知應該沒事.有看到人出入了....
第二次大概是這幾個月吧.總幹事又通知.房客都沒有繳水電.
房子要被拆表斷水斷電了...
媽媽又是一陣緊張.馬上聯絡當初簽約的房客.
後來大概一星期之後才將水電費補繳
之後連隔壁鄰居都打來了,說隔壁房客幾乎都沒人回來住
我該說這個社區的總幹事跟鄰居都非常熱心嗎??
後來我媽感覺上那個房客不是很正常.想說12/1租約到期.
那就不要續約了.連絡房客請她們討論一下多久可以搬走
對方卻遲遲沒有回應.
因為我媽比較不好意思跟人家用比較強硬的方式說話,就把這件事交給我處理
上星期六我第二次聯絡對方.對方說人在台中.星期一會給答案.
結果星期一沒有來電.我主動去電.也說明並非要她們立即搬走
(到期不續約沒有一個月前告知是我們理虧)
只是希望給我一個時間.如果月中之前可以交還房屋.這個月房租我免收
對方說好.隔天給我電話.星期二我還是沒有接到回電.
我又去電詢問.對方說馬上問立即回電.結果還是沒有給我電話.(一直被耍就是了...)
然後我媽剛剛又跟我說,今天他又收到這個月房租的匯款.
還有一個小姐跑去繳了管理費...
我聽了差點昏倒,真的不知道房客是什麼意思咧@@
不是都說不租給她們了嗎?
我媽又反反覆覆的說~不然我們進去看看房子好了.
沒有問題就繼續租給對方.
問題是房東並沒有權力要求進去查看房子對吧,真的是很棘手.
應該怎麼做比較恰當呢?
發這篇文章只是希望大家幫我分析看看
這樣的房客算正常嗎?比較擔心是他們在裡面做違法的事情(還是我想太多)
其實他們每個月都有按時繳房租.但是人卻幾乎都沒有回去住
一個月房租+管理費也要30000,並不便宜吧~
正常人一個花3萬租房.有什麼理由都不回來住呀
就算是當公司員工宿舍.也沒有理由都沒有員工回來住呀~~
真的是不太知道該怎麼辦.才上來問大家的意見
寫得落落長.先請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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