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急~惡室友任意移動我的物品~可以告他竊盜或侵占嗎?

看板rent-exp作者 (miao)時間16年前 (2007/09/16 23:32),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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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室友合租一層公寓,她將我的私人物品明知是我的卻故意移動丟棄,我是否可利用存證信函 警告她?適用哪一項法條呢?需要搜集哪些證據?(我有用手機拍照架上東西被拿光的情景) 另因我不堪其精神騷擾而想提早解約.也知會過房東,房東要我們兩個自己橋,契約上是我跟 她共同承租,本想找另一人承租我的房間,即不算違約,但她說她要自己承租下來再慢慢找房 客. 請問是否我可以在點交時拿回屬於我的押金?跟她拿還是跟房東拿?是否要將之前合約上我 的名字刪除?或是需另立字據三方簽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5.125

09/17 10:28, , 1F
我也遇到這種惡室友..我東西是放在公共區域..真奇怪..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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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0:32, , 2F
可以..我放就是垃圾..還把我拿去丟掉..還好它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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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5:39, , 3F
可以到生活法律版去詢問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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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7:51, , 4F
"丟棄"的話,就不清楚是否算竊盜/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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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7:52, , 5F
點交時拿回屬於我的押金-sure 跟她拿還是跟房東拿-都可,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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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7:53, , 6F
能拿回$$ 合約名字刪除-sure 字據--多道手續把事情弄清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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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7:55, , 7F
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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