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有什麼方法可以抵制
之前四月多看好房子了~
也"付了訂金"$5000~(但收據和訂金都是由管理員經手的)
一直想要找房東來簽約~可是他一直藉口說很忙...
(因為他人在台北工作...不在租屋的本地)
等了他快兩個月以後...
前幾天替我們接洽的管理員說~
叫我們再去看看房子有缺什麼~然後開個單子給他
再跟房東說...過兩天他會補齊然後順便一起過來簽約~
我們開的條件是...(因為家庭室總共有四個人一起住)
兩張書桌椅(可放電腦)、兩個大衣櫥、一台電視
結果就在開完單子的隔天...也是簽約的前一天...
接洽的管理員說:
就在他跟房東說...缺桌椅還有衣櫥的時候...
房東忽然改口說:吭~有四個人要住喔?那我不租了...
(之前也提過有四個人要住...房東也沒說什麼
而且家庭室不會只兩個人住吧...=.=?)
整個就很囧...和我們同期一起去找房子的室友
早就都找到房子也簽約了~甚至連鑰匙都拿到了!!!
我們白等了將近兩個月...可是現在卻什麼也沒有...
現在想請問一下定金的意義...可以代表或證明什麼嗎...
他耍了我們要兩個月...現在上哪找房子啊???
現在是怕...他要是說他沒有答應管理員要他代辦的時候...
他死都不認帳硬要改口說訂金不是他經手的...
那也只能自己摸摸鼻子認了...
那假如他已經授權給管理員的話...
那訂金付了...也開了收據~
現在忽然變卦...
訂金有沒有效力可以要他賠償我們...或者是違反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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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00:5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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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22:0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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