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遇到這種囧事,你會搬嗎?
男友退伍後,因為工作在基隆,便在基隆租房子
他對租屋處的要求不高,反正白天上班晚上兼差
回去也只是睡覺而已,因此想找一間便宜的套房
由於他退伍日距離上班日只有四、五天,
我們想趕在他上班前搬好家(之後工作很忙,沒時間處裡這些事)
男友又剛好找到這裡,因此就決定租下。
先稍微介紹一下租屋處:
租屋處在基隆市信六路警局對面的巷子裡
男友的套房是在四樓,那是一層樓隔成好幾間套房
套房連廁所大約八坪大,房間裡有基本家具:梳妝台、衣櫥、床墊、小冰箱、電視、
電話、冷氣。廁所裡還有一台脫水機。
不過房間沒有對外窗,只有一個向著外面走廊的窗戶。
沒有晾衣服的地方,只能晾在房間裡或走廊上(其它房客會從你的溼衣服底下走過)
房東在附近開汽車修理廠。
接著說說我覺得有點囧的事
囧事一:房東在租金說明上不老實
一開始男友看見租條,打電話去問時,房東說租金一個月四千,一次要簽半年
後來看了房子後,男友馬上決定要租,就付了訂金兩千元,並約搬入日簽約。
沒想到付了訂金後,房東才說,除了房租四千元外,每個月還要再付八百元
這八百元包含水費、第四台及垃圾清潔費。
當初男友去看房子時,房東說房間有第四台,而且垃圾他會倒,
但並沒有說這要另外加收費用。老實說,四千八百元的房租並不貴,
但事先說,和付了訂金之後才說,感覺很不一樣。當下只覺得這房東不老實
囧事二:房東處理事情不積極
房間裡的衣櫥拉門壞了,拉開會掉下來,房東說在搬入前會把它修好
但是到現在,它還是壞的。
房裡有一支室內電話,撥不進來也打不出去,有跟沒有一樣,
但每個月還要交八十元的基本費,跟房東反應後,還是沒來處理
囧事三:奇怪的租約
付訂金後,男友將租約拿給我,要我看看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租約是房東自己打的,一張A4紙而已。內容和一般租賃契約大同小異
不過有一點很奇怪,<警察臨檢時,出示身份證配合臨檢,房東會陪同>
(意思大致是這樣,不過更文言一點)房東解釋說,因為警察局在附近,
所以警察偶爾會來,不過一年大約只有一次,要他不用擔心。
我覺得不太合理,但我男友還傻傻地相信。
後來男友住基隆的朋友告訴他,因為這附近有酒店,
這裡會租給在酒店上班的人,出入份子比較複雜,所以警察會來臨檢。
而且這棟樓不是只有這一層是隔間套房,而是每一層都是。
也就是說,這棟樓是專門出租用的,所以出入的人很多,很複雜。
囧事四:旅館般的裝璜
在男友簽約前,我都沒有看過房間。第一眼看到的感覺是,這根本就是旅館嘛!
牆壁不是磁磚也不是平滑的,而是有點凹凹凸凸的(不太會形容)
廁所的門上還有透明彩繪玻璃,可以看到廁所裡人的影子
除了白熱燈,還有嵌在天花板上,可調亮度,昏黃的燈。
電視電源不是插插座,而是像旅館那樣,直接接電源。
整個房間除了電視電源旁有一個插座外,沒有其它的插座。
房間有異常多的芳香劑,大約有七、八個,不知道是為了掩飾什麼
以上這些囧事倒是還好,反正我不會住那裡,只是一星期去一次幫他洗衣服、打掃而已
我在的時候,他一定會在,我也沒有什麼好怕的。至於囧事一,都已經住進來就算了。
囧事二,如果房東不來處理,就等他處理完再給他下個月房租就好了。
因為也已經簽了半年約,本想住滿半年就搬走好了,沒想到發生了一件更囧的事....
昨天晚上大約七點,男友打電話給我,說住隔他兩間套房的人燒炭自殺,
而且不知道已經幾天了,屍體已經發臭,房東跟警察都在處理
因為房間和窗戶的縫都用毛巾塞住,所以都沒人發現,也不知道是誰發現裡面有人自殺
昨晚同一層樓的房客都不敢再繼續住了,昨天晚上只有我男友一人在那裡過夜
今天他一整天都很不舒服,一直吐,因為味道實在太臭了,
後來又噴了消毒水,整層樓又臭又刺鼻。
因此男友打算要搬走,一來是因為我不敢再去了,雖然人不是我殺的,
但心裡還是會覺得毛毛的(我是膽小鬼)
二來是因為味道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散,待在那裡對身體不好吧
現在有兩個選擇:
一是搬出去,不過才剛搬進去兩個禮拜而已,押金也給了兩個月,如果現在搬走
房東也不會還押金,畢竟他也很倒楣,發生了這種事
二是搬到房東別的房子,但他另一個房子是在基隆中正公園上面,也就是山上
那邊沒有公車,如果要到市區一定得開車或騎車才行,
而且租金貴一千元,總共就要五千八百元了。
如果搬走一定是我們吃虧,因為他不還押金,房子之後還是可以租別人,
這件事也沒有上新聞,外地人根本不會知道這裡有人自殺過。
才剛搬進去兩個禮拜就發生這種事,真的滿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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