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中和員山路的不愉快租屋經驗

看板rent-exp作者 (淡藍氣泡)時間18年前 (2006/08/02 10:3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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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005年)七月底,在員山路附近找房子, 後來在積穗國小前面的租屋看板找了一個在327巷40多號8樓的套房, 聯絡人是楊小姐,看了房子之後,覺得還不錯, 空間大,雖然浴室比較小,且沒有對外窗, 只有在某一角落有一個小小的向外推開窗戶, 此外就是在放置瓦斯熱水器與瓦斯桶的空間中, 屋主作了突出於頂樓的通風口, 當下就覺得比其他房子好多了, 由於帶看房子的是屋主兒子, 所以決定隔天白天找屋主來看看, 順便看看白天的房子樣子如何。 屋主說這是這個社區在建造時全部往上加蓋一層的, 所以沒有門牌號碼, 室內也因為有通風孔的關係, 所以是有點亮度的, 屋主也允諾幫我保留房子直到九月開學, 但要先付六千元的費用, 跟屋主表明了是學生,希望可以將房租減一點, 屋主也同意將房租減至一個月五千八。 房租內包水、第四台、管理費,電費另計,瓦斯自己叫, 而電費也說照台電費率計算。 原本九月一日要過去跟房東簽約的, 但因為那天的泰利颱風, 撥了電話給屋主說要延一天, 她說沒關係啊,反正就從9/1開始算。 這點我覺得合理,畢竟人家也等了我一個月。 簽約時,要求更改他原本寫的房租六千元為五千八, 還有把電費計算方式寫上去, 她說彼此信任就好了啦! 此外付了押金一萬元。 由於她前面的態度都不錯, 所以也就相信她,沒想到是錯誤的開端。 雖然九月初就簽約拿到鑰匙了, 但到了九月十八日才和家人搬東西進去, 發現門上的鍊條是壞的,就是門框上那端鏈條已脫落, 只要輕輕一拉,就會掉下來,所以就打電話給她, 她說你住這麼久了,現在才說,那你自己弄壞的, 我說你可以去看,你就可以知道我還沒開始住, 才剛搬東西進去,東西都還裝在箱子裡沒有拆開。 因為打電話給屋主時我人不在台北,所以要我男友去幫我到租屋處處理, 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屋主竟然自己先開門進去了, 我男友去到我租屋處時,屋主已經走了, 屋主用熱熔膠把那端黏上, 等我看到後,覺得非常不安心, 而另一租戶跟我說房東會在白天偷進屋子, 要我去買新的鎖來換過,比較安全, 也跟我說了一些這個房東的事情, 例如房東並不提供電話與網路,需要的話必須自己申請, 可是當中華電信施工時,房東卻跑來跟她吵架說怎麼可以在牆上鑽洞, 總之就是要我換鎖,才能不讓房東趁虛進入。 後來也真的發現房東在白天時會常常跑來房子外面看看, 雖然我人在房子裡面,也不動聲色地當作不在,然後觀察她是否試圖闖入。 但我想,她應該曾經試過,發現我換鎖之後也就沒有繼續試。 真的住進之後發現熱水器有問題, 只要熱水器點著了,流出來的水會熱到沒有辦法直接淋浴, 若調到水溫合適處,瓦斯就熄了, 而一下就又會變成冷水, 所以就是要不斷的點燃瓦斯、調至合適水溫、瓦斯熄掉、變冷水這樣重複, 我就請我爸爸幫我打電話給房東, 跟她說熱水器有問題,她在電話內就生氣了, 說是我不會用熱水器,她家的熱水器一切正常。 後來有一次颱風天,通風口那邊的牆壁漏水, 放置瓦斯筒與熱水器的那一小間滿地都是水, 所以就找房東來,跟她說漏水與熱水器的問題, 她看到漏水就急忙把水掃掉,說是會把管線弄壞, 還責怪說我都沒把水掃起來,但說她會來修, 只是從來沒發生過,只有這次颱風的的雨才這樣, 而熱水器,她試了一下就說會熱啊,哪裡有壞掉, 即使她自己調到適宜水溫瓦斯就熄了,她也說正常啊。 然後就一直跟我吵說我爸跟她說我去反應過但她不理, 我跟她說這是誤會,但她就把焦點轉移到這個溝通問題上, 並不想修復她的屋子設備。 但是一直到我退租,從來沒見她來修。 電費是二個月收一次,當十一月一日第一次拿到她寫的電費, 上面直接寫了度數x3,要收五百多元, 心想怎麼跟當初說的不一樣, 去她家跟她女兒說了電費的問題, 隔二天就跑來跟我吵架, 說她根本沒說過按台電計價,別人都收3元-3.5元, 跟我吵了很久,然後又在扯熱水器事件, 後來我媽說住在人家房子, 錢是小事,省得房東一天到晚來找麻煩。 有一天白天,我沒課所以在租屋處看書, 房東來按門鈴,問說外面的垃圾是不是我丟的, 我說不是,但她心裡一定不是這樣認為, 這次沒有怎麼吵,我也把門上的鏈子鏈著開小縫跟她說話, 最後她說她把垃圾拿去丟,要我以後不要丟在那裡。 又問了我的市內電話號碼,說是她可以打來看看我在不在, 可是她就住這麼近,頂多來按門鈴或是打我手機不就知道了, 要市內電話的原因不知為何, 但因為我的市內電話僅讓我家人知道, 而且我也不太記得號碼,也就沒有告訴她了。 之後,抱持著息事寧人的心態, 畢竟我也不希望一天到晚都要面臨可能要跟她吵架的情況, 但上次吵電費這件事情老實說真的讓我有點嚇到, 所以我男友就較常來我這邊, 因為他就住國管院,也就是離我那邊走路只需10分鐘。 一月一日那天拿房租去, 房東說因為水費調漲,所以原本不收水費的條件要改, 又說我男友很常過去我那,是二個人用水, 所以要二個月多收一百元水費。 原本租約一年, 但因為一些因素在今年四月決定僅租至六月結束, 而在五月就跟房東說好,只住到六月底, 押金會全部退還。 而在六月一日去找房東, 想問可否直接從押金中扣除六月份租金, 但她家沒人在, 所以六月二日晚上找到她女兒, 要她女兒問問房東是否同意。 過了幾天都沒消息,以為是同意了, 沒想到突然她語氣很不好的打電話過來說,為什麼不繳錢, 押金怎麼可以扣,到時候我把她東西都搬走怎麼辦, 我跟她說我只是提出看她同不同意, 不同意我還是會先付這個月租金。 電話中吵了一下, 我男友在我旁邊也把電話拿去跟她吵, 然後她就自己把電話掛了。 跑去領錢,順便到租屋處拿錄音筆, 因為自從她來吵電費這件事情後, 我都帶著錄音筆把我和她的對話全部錄下來。 正準備過去找她的時候, 她也上來到八樓了, 還想進去我租屋處,但我不肯, 所以又過去她那邊,就站在她家門口吵。 她說沒有不付錢的, 我說我並非不付,只是在討論直接從押金扣的可能性, 她說她以為人總有困難,晚幾天付錢她可以接受,但不能直接扣, 我說我也來找過她,她不在,所以叫她女兒轉達, 至於她女兒忘記跟她提,這也不是我該負責的, 我男友在講的時候,她就說房子不是租給我男友,他沒有權力講話, 反正到後來,還是把錢付給他了, 她覺得在她家門口講話,整條巷子都會聽到很丟臉,所以不想講, 但我心想我又不住這邊,人家也不知道我是誰, 只是要她簽個名,確保她之後會退還押金,她也不肯簽。 從租屋開始,任何東西她都不肯簽, 連每個月租金都不肯在契約上簽名, 但是她每次收電費的單子我都留下了。 前二天搬離租屋處, 她竟然要補收水費, 也就是變成一個月一百, 所以要多收六百(2005/9-2005/12、2006/2、2006/4), 至於2006/1、2006/3都在之前二個月收一百元時算是收過了, 而2006/5、2006/6也要收水費二百, 電費則同樣一度3元, 所以房租不能從押金扣,而水電費就可以? 真奇怪的邏輯。 她說這樣她水費還是有虧,我男友來這邊一定有用水, 而且我和我男友態度不好,所以她本來不想收的,還是一定要收, 我說這跟你剛開始說的不一樣, 你說不收水費,結果你現在全部要補收, 她說另外租戶都有收,為什麼你不用, 我說你自己說不用收的, 到後來因為錢在她手上,她不給我,老實說我也沒辦法, 反正還是全部錄音。 說了這麼多,我只想提醒大家, 若有人要在這附近租屋的,且房東為楊小姐, 她就住在員山路327巷50多號, 簽約時一定要把所有條件都寫上去, 不要管她說的彼此信任就好, 此外我原本租屋處真的很熱,空氣完全沒辦法流通, 雖然空間不會太小,但真的住起來很不舒服, 家具都有,不過狀況都不是很好, 熱水器就如前所言會太熱, 冷氣不冷又耗電, 沒有洗衣機也沒脫水機, 桌椅就像是外面小吃攤的,桌子僅約50cmx50cm左右, 我想她這幾天就又貼了紅紙出去, 希望附近找房子的人注意一點, 還有可以跟她說清楚公電部分的問題, 因為一開始她沒說有公電要負擔, 就是電梯之類的電費, 她每二個月約加了25度電, 若電費超過300度,則一度電為3.5元。 也許看完此文的人認為問題不大, 但是屋主就認為我是學生,沒有社會經驗, 所以才把我吃死死的, 住起來老實說也不是心情很愉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74.208 ※ 編輯: ceritaa 來自: 218.175.74.208 (08/0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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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費一個月100 如果你不煮飯 他穩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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