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有個政大生被網友80到自殺身亡了

看板prozac作者 (Hebe)時間2年前 (2021/06/08 13:04), 2年前編輯推噓17(17059)
留言76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政大最近發生了一件事 一位政大男發文和一位女政大生有租房揪紛 一開始風向都指責女生不對 但後來另一位政大生又發文指責這位政大男在平常小組報告時態度很差 還會罵髒話 於是風向又全倒過來了,大家開始集體攻擊這男大生 因為男大生平常就定時有在服藥,狀況不是很好 一天只吃一餐又爆瘦、記憶也嚴重衰退 因此他經不起大家集體攻擊 就跳樓自殺身亡了 這件事我覺得很沒道理 因為明明是兩碼子事 (但9成9的網友都不是這麼認為 ,認為完全可以混在一起談) 且那些發文留言罵他的人,在出事後全部刪文刪留言了 是覺得在不清楚事實的真相時 不要進去摻一腳 變成80人的其中一份子 人心真的很可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37.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zac/M.1623128649.A.EE1.html

06/08 13:51, 2年前 , 1F
是要發幾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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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5:00, 2年前 , 2F
板規有說不能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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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8:53, 2年前 , 3F
其實我覺得生病的網友 真的不要接受太多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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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0:22, 2年前 , 4F
台灣社會就很常見這種就事論事障礙,沒有把事情跟情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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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看待的能力,租房糾紛最後變成報告態度,討論事情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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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誰還不覺得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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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是,整個PTT9成5的人都認為混在一起討論是正確的。真的無言 只好把那些人全加入黑名單了,邏輯差太多,也沒必要看那些人的發文和推文了 會氣死

06/09 11:56, 2年前 , 7F
板規也沒說不能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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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32, 2年前 , 8F
你說那些覺得可以混為一談的其實是鄉民不是政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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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其實蠻多人在校版或是dcard上發文認錯自省,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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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你這篇文意義也是不完全了解事情真相就發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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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37, 2年前 , 11F
一開始租屋風向就是男生的問題,後來衍生更多討論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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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有點羅生門了,我看到的資訊是說一開始風向是順著男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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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待人處事的態度有問題,受屈的人誰不想為自己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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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 你的標題同樣會傷害到牽涉其中的其他學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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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獵巫文化值得討論深究,但是對於常人對憂鬱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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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忍度,是否有些人要求太過嚴苛了?就如他們無法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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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病友們的行為並且加以排斥,許多病友也是回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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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樣的惡意。 願原po、所人都不要因為這件事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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ᆭ酗偵穧n傷害不傷害的,有ᄇo涉其中就是代表他們也曾留言過攻擊過他 自己的錯自己負責,這是一條人命,不是獵巫 另外,請問有亡者被傷害的深嗎? 且有道歉的只是很ᄂ痐@部份 大多數人還是不痛不癢 你和我觀點差太多,我看是不用討論了,直接黑名,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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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從這篇文章來看的話,我沒看到哪裡提到"嚴苛要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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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人人對憂鬱症的容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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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只寫了認為租屋糾紛,跟其他的紛爭是兩回事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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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有看到很多原po個人對於租屋糾紛事件本身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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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原po沒提的事情,你把他混在一起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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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段推文就是原po講的事情最好的例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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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其他人的發言裡有要求一般人要容忍憂鬱症,但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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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段文章裡根本就沒有出現,不可能只要立場類似就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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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個人替其他人所有人的意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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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beshaman (1.171.131.67 臺灣), 06/10/2021 15:47:48 ※ 編輯: hebeshaman (1.171.131.67 臺灣), 06/10/2021 15:52:00

06/11 01:52, 2年前 , 27F
直接黑名?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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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對憂鬱症患者的容忍」是指當初公開小組事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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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當事人,我不知道原po了解事情到怎麼樣的程度,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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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男大生原本的言行就傷害到這兩個事件的當事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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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為他自殺了,就把錯全怪到她們身上嗎?的確有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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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言行偏激,但都搞到會直接公開內容,代表有人不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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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解決問題。我想這位男大生也該為他的言行態度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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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因為有憂鬱症就一昧的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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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別人收到的傷害不比他多?你怎麼知道的?也許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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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還撐得下去,就該被怪罪小心眼,不多容忍憂鬱症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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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嗎?原po太輕描淡寫這位男學生帶給他人的傷害,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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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恐懼、委屈,並不是對方是一般人,收到的傷害就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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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還多^_^,也許他不是故意這樣的,但在狀況好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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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也沒看到他對其他人的態度有所改善,或是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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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行感到後悔?最後的悲劇並不是只有「參與公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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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需要負責任。單純認為這篇文描述得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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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h大,您說他沒有提出其他立場,但在我看來,他輕描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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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男生犯的錯,深深側寫男生的精神狀況,這樣本身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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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很偏頗的,當然也許原po並非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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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是租房糾紛,如果上法院的話租房糾紛"以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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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誰是誰非" ,都和租房糾紛無關,這就是所謂不要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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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混在一起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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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即使就算假設" 這個人有在其他事情上傷害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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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並不影響租房糾紛這件事本身的誰是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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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偏頗這個部分,在我一個完全無關的人的角度看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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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偏頗跟既定立場比原po多太多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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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絕大部份是描述"討論區" 的情形狀況",他並沒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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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個人認為這個人做錯還是做對,但是你很明白的寫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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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做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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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他在回復推文裡寫的也是他看到的風向是這樣,但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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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對於風向的觀點看來是羅生門(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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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頭說,最近發生一件事(事實)。一個人發文說跟另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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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租房糾紛(事實沒有個人意見)。接下來說: 一開始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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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是說女生不對(他"在討論區"看到的情形,而他也表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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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別人看到不一樣,那就羅生門,亦即他接受別人有可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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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不同 ,相反的你的發言卻是"男生犯很多錯"而且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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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別人有其他可能的解讀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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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下來他說 有人提出這個人其他(跟租房糾紛不相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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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然後變成男生被批評 - 這也是敘述討論區發生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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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所認為的他沒有提到的"男生犯的很多錯" ,正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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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覺得不該跟租房糾紛混為一談的事,也就是原po從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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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的邏輯跟原則非常清而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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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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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用"你本身認為男生做錯很多事" 的觀點(無論到底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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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去評論沒有提到的話就是偏頗,問題是這個"男生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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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錯"的前提是建立在你個人認知上的,也就是你是在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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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答:因為他有錯所以沒講他有錯就有錯,這是很明顯的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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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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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討論男生到底有沒有錯喔,只是說你的邏輯相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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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有問題的。雖然我不確定這樣講你能不能理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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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llf9xX (proz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