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作者:lpking2235 (joker) 於2013/09/30在本板發表之下列文章
●18095 ! 4 9/30 lpking2235 □ [問題] 到底其他人都怎麼拿到過量的史蒂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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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IIB3Wn_ (prozac) [ptt.cc] [問題] 到底其他人都怎麼拿到過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rozac/M.1380495584.A.C7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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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本板板規第九條 OD文、藥物文 之規定,依照本板罰責第七條處理。
【prozac板板規3.0版】 本板規從公告日起生效,且不溯及既往。請板友多多配合。
第九條 本版嚴禁下列文章,其定義請參照違規文章說明:
廣告文、注音文、尋死文、自殺文、自殘文、OD文、人身攻擊文、
藥物徵求買賣文、鬧板文等,違者依照罰責懲處。
【發文與推文罰則】 注意!進入本板即默認您了解本板板規與罰則。
第三條 尋死文、自殺文、自殘文、OD文、藥物徵求買賣文,
不事先警告,直接劣退處理。
若於推文中有上述內容,或意圖以推文引導原發文者,引發意念者水桶一週。
其後發文仍未改善者,再劣退並水桶一個月;推文仍未改善者水桶一個月。
水桶後再犯者,無論發文或推文,皆永久水桶。
【違規文章及違規推文說明】 此說明乃為上述罰則所做的細項補充
4、藥物文:文章內容或推文中徵求、買賣藥物或提供、詢問非正當藥物取得方法等等。
各項藥物問題請詢問醫生,並遵照醫囑服用藥物。
討論法律相關規定、藥物療效及副作用之文章不在此限。
5、OD文:文章內容或推文與OD(over dose;服藥過量)有關者。
對OD行為感到後悔,勸導板友勿OD者不在此限;
但嚴禁在文章中提及OD的藥品名稱及數量,違者依OD文處置。
瑤註:該篇內文提及健保一個月只開56顆,因此發問其他取得管道,
可推論出原PO目前的醫師無法或不願開超過56顆的量給他,
意即醫師認為原PO一個月的服藥量不應大於此數字,
故判定原文所述已有over dose行為,符合OD文標準。
以上公告同時轉寄給lpking2235作為通知信件。
原文 及 本公告收於精華區z-27-1-10-1、z-27-1-11與z-27-2,以供sysop以後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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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死,不要連累別人,不要嚇到別人,如果你可以連身後事都自己處理,去死!』
如果因為我的言論而對prozac版產生恐懼的朋友 先跟你們說對不起
我身為一個邊緣性人格障礙的患者 總是常常會不由自主的歇斯底里起來
請原諒我的措辭太過於嚴厲/偏激/惡霸/兇殘..(請自行帶入任何負面字眼)
但是請記得我的名字 因為我好喜歡我是Prozac版最愛罵人的雞巴版主 小泉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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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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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ycelove 來自: 49.158.145.114 (10/07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