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讀書人的社會責任

看板prose作者 (Saol)時間13年前 (2013/04/07 19:5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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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日午后,天氣欲雨未雨,走進常去的那間咖啡廳,揀靠窗的座位點了一杯曼特寧, 隨手拿出手機,然後看了看近期的新聞,華光社區的火還在延燒,彷彿自去年文林苑都更 案一路燃至今日。時值一個動盪的年代。自兩千年起華光社區被劃入都更案之前,華光社 區已在該地盛大了超過四十個年頭,兩千零七年,政府同建商打了口號計畫將華光整建為 台北華爾街,所言霍霍,則孰料幾年過去,台北華爾街計畫默默易名為台北六本木。二零 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抗議的學生與住戶還不及,內政部一紙公文的重量,我們的能力顯 得渺小。不顧滿場帶不走的抗議群眾,祇數台怪手便鏟平華光四十餘載的風花雪月,台北 六本木計畫卻輾轉遷到仁愛路三段上的空總基地,華光土地開發岸晦澀難解,至今仍無一 個定論,沒人知道華光未來將何去何從,這是我們的土地,我們的家,我們的政府,我們 的島但使人感到默然。羅毓嘉先生於他的文章〈華光不是台北的榮光〉中寫道:「這裡不 是華爾街,這裡不是六本木,在房舍全數被鏟平之前,這社區始終叫做華光。」開發案溢 滿銅臭,財團龐大之商業利益背後,可有一般升斗小民安身立命的所在?   似乎從來不在爭議裡吸取教訓,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文林苑王家正式成為都更 案中不得不的殘磚敗瓦,悲劇甫滿一週年不久的時間。原以為我們仍有發言的自由,我們 有住居的自由,可是我們錯了,錯在面對的是貪婪的建商與顢頇的政府,不論如何,華光 不會是最後一個華光,而在這世代下堂而皇之高談的建設,都稱是更新是開發,可在這些 東西的背後,多少東西是可以被犧牲掉的,我們都不敢說定,畢竟這裡不是他處,這就是 我們的家,也許房屋能以易以金錢並被衡量,但回憶與文化之積累又安能估其價值呢。       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當時的口號如是說道,悲哉我輩面對這樣的事件一再一再 發生,倒似真因王家不是我家,拆了又與我何干的心態,我們終於失去說的能力,或者, 我們不想說。自盤古開天闢地以來,我等中華民族多少文人雅士盡其一生憂國憂民乃至鞠 躬盡瘁死而後已,反觀二零一三年的台灣,人云台灣我島百鬼夜行、群魔亂舞,都說不意 外不意外,讀書人如我可有什麼能為此社會至人民有所奉獻,是謂社會責任。古時北宋有 范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何以今時今日之讀書人面對社會公義、芸芸眾 生等竟爾選擇默然以對?因此在這我必須寫,我有書寫的能力儘管我無法在如斯抗爭中做 出何等改變,但起碼,起碼讓更多人懂得這個社會有些地方正在崩解,我們必須看見,而 公理即將蕩然無存的時刻,也能有人執筆記下最通透真實的部份,是謂歷史。能見書寫之 於讀書人又之於社會的影響多麼重大,可是呼喊畢竟只是呼喊,沒有付諸行動的理念永遠 都如標語令人過目即忘,所以在這裡我一說談都更案件,然則社會不乏左派人士宣稱文林 苑王家只是死要錢的釘子戶、華光社區抗議學生浪費時間社會資源甚至動搖國本行為可謂 荒誕云云於此不多加討論,我能相信公道自在人心,而孰對孰錯未必是任何一局外人能夠 遍析得清的。 -   二說我想淺談當今社會上勞資雙方執爭以久的薪俸與壓榨的議題,看看兩個月前吵得 火紅的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事件。上個世紀末半,台灣新興IT、半導體科技產業加速外 移,造成台灣後起產業無法從容成長而進入了產業空洞化,時值亞洲金融風暴肆虐的一九 九六年至一九九八年間,全台十六間工廠惡性倒閉,本應是勞資雙方應該共體時艱的時期 ,資方卻惡意積欠工人之龐大資遣費及退休金,由當時勞委會主委許介圭主動出面處理, 並動支政府十億就業安定基金解決薪俸的問題,彼時遭資遣員工認定勞委會此做應為「代 位求償」,但二零一二年六月勞委會正式向當時員工提告追償,並表明當時為「關廠歇業 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此舉引發勞團激烈不滿,才演變為今日的臥軌抗議事件。於此 將事件分拆為兩個部分來看,一是對於抗爭團體臥軌造成誤點的擾民行為,固然臥軌是一 種傷害社會且造成大眾不便之作為,但二是此舉目的意在藉由激進手段進而令政府重視資 方惡意剝削勞方的不對等問題,長遠來看,後者傷害必定更甚前者臥軌之擾民行為。但且 讓我們於法而言,勞委會提供當年委託華南銀行所辦理的貸款單,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寫明 「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平心而論,此事勞工處遇或許值得關注與同理,但 債權關係明確表明了勞委會正是債權人身分,除非勞委會提出免除債務,否則無論如何這 筆貸款是必定要追討的,或者甘願背負瀆職的罪名起訴並撤職查辦?勞委會臥軌事件演進 至末時,也許仍是令人不樂見的結尾收場,勞委會背起聯合資方剝削及漠視勞工權益的罪 名,而勞工仍須清償餘下積欠的兩億八千多萬款項貸款,只是既已有彼時血淋淋的案例作 為開端,未來我們是否能夠期許政府多加監督並阻絕資方的胡做非為,遏止相似悲劇反覆 上演,並儘速終結本次事件才不枉抗爭案件所應予我們之社會啟示。   身為一名讀書人我或許落後了社會運動之腳步,更甚者我沒有時間及足夠的精力主動 參與,只是啊只是,倘若我有這能力、有人也有這能力,就一個社會之公眾爭議加以接觸 、了解,未必是戮力投身其中,但至少應有認知及了解的責任,二十一世紀初期,這是我 所以為之讀書人的社會責任,且此責任更涵攝所有國家的公民,遑論我等受高等教育的學 子們。我認為我有這責任,於是此篇文章,我只是就這樣寫下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2.3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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