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購物誌
我愛敗家。
這個「愛」,有兩層意義。
一是花錢這件事本身就很痛快。不論是在信用卡帳單上簽名,或是網路上滑鼠
點了 confirm,那一瞬間可真暢快淋漓。金額自然是越大越有感覺。付現反而沒啥
快感,不過這年頭美國連擺地攤的也收信用卡了。
另外,「擁有」這回事給人一種有所改變的錯覺。彷彿買了什麼東西,就和上
一秒的自己不同了。
例如我老愛買些文房三寶類。(三寶者,因為這年頭沒人用硯台了。我倒是用
墨,因為我有鋼筆。)好像是新買了一排中性筆或兩本筆記簿以後,我就會更加用
功。鋼筆嘛,也是以為買了我的字跡就會變得飄逸出塵。我迄今還能抵抗的只剩下
真皮封面燙金日記簿──因為我知道,不論買了多好的本子,自己絕對沒有寫日記
的耐心。
也常買教科書,一年三五本,當中很有些電話簿等級的。買書造成的錯覺應該
很顯而易見吧──好像有本書在架上供著,自己很快就會把學問讀通了。至於那殘
酷的事實,我們在此休提。
「擊壤歌」裡,有個每發誓用功就買字典的小靜,同道中人矣。
買菜刀鍋子以為自己就會做出好菜﹔買了皮鞋以為穿著就會英氣勃勃﹔買新杯
子以為拿來泡茶會更好喝﹔買 USB 隨身碟以為、以為……這次連以為什麼都不知
道了。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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