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吳正忠:台灣流行音樂現況探討

看板popmusic作者 (Electronic Music)時間8年前 (2015/12/22 13:35), 編輯推噓3(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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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Roxy Rocker http://goo.gl/uwBvH4 http://goo.gl/WYmSsM 日前,RoxyRocker採訪了前滾石唱片的營運長、現任圈圈音樂主編吳正忠先生,同時, 他本人也非常大方無私地將畢生收藏的4000多張黑膠唱片,全數贈與RoxyRocker搖滾 酒吧;如今,在音樂產業中已有數十載豐富資歷的他,對於當今台灣的流行音樂現況有了 一些反思及想法,無論是對於政府補助的現象,抑或是當今獨立樂團在音樂產業中的定位 ,吳正忠先生都提出了許多他的觀點以及看法,對了流行音樂產業做出鋒利地針貶。 ------------------------------------------------------------------------------ 為什麼我覺得,在台灣做音樂,尤其是搞樂團的,整個環境也變得跟時下的政治環境越來 越像了?越來越講究政治(路線)正確?而這種情況,正跟台灣的流行音樂環境每下愈況 的處境息息相關! 我記得大學時看了一本國外批評抽象畫當道的藝術評論書籍,書名大約是:『他們都沒有 受到邀請』,書的內容大意是;當藝術家們一昧埋著頭宣揚抽象主義時,他們忘記了大多 數的觀眾都沒受到他們的邀請。也就是真正能欣賞、看得懂他們在做什麼的人,實在不多 ,甚至於只有一小撮。什麼意思呢?就是如果我們承認藝術是一種溝通的方式勝於只是個 人情緒(或稱理想也行)的宣洩,那麼,我們是不是要考慮觀眾的參與?與大多數人的溝 通、參與、理解、共鳴?而不是自己搖旗吶喊,宣洩自己的情緒、想法,卻總是責怪觀眾 、聽眾看不懂、聽不懂? 於是,我們時下的流行音樂發展,尤其是樂團的發展,的確存在著嚴重的誤區。流行音樂 當然可以是一種藝術形式,可是流行音樂的出發點並不是從藝術創作的角度出發的。大家 應該知道,無論是巴哈還是韓德爾,當初也是宮廷裡流行的一種通俗音樂的形式。簡單的 說,跟巴哈等人同時期存在的古典音樂創作者,我相信還有很多很多,就像台灣時下擁有 的獨立樂團一樣。 為什麼巴哈等少數人能夠被傳頌至今?就是因為他們在當時是比較受到大多數人歡迎的、 是比較廣為流傳的音樂。我們無法否認,當代的音樂,不管你稱它為什麼,它都是商業活 動裡的一環,也就是娛樂經濟的一環。矛盾的是,我們既然需要商業上的成功來肯定自己 、壯大自己;卻又一昧的否定、排斥商業上的成功? 是這樣子嗎?我絕對不相信時下的樂團從心裡排斥成功,他們之所以排斥,是因為他們實 在很難做到:讓市場上多數的人都欣賞、接納他們。我一再說,音樂創作者,如果以自己 的標準來衡量,要自爽是很容易的,甚至於不需要標準,但是要讓多數人都接受卻有一定 的難度。於是,台灣時下樂團可以稱為“千花齊放”,但是台灣流行音樂的春天在哪裡? 我真的還看不到! 更矛盾的是,如果沒有了商業市場來的支撐,那麼我們的音樂,無論你說那是多好的音樂 ,似乎都無法生存下去。問題來了;就像台灣現在的流行音樂環境,只有死路一條。大家 自己喊喊很爽,可是每個人都無法靠音樂創作、表演吃飯,每個人都得打好幾份工,才能 勉強的維續著自己喜歡的音樂創作或表演。我們真的不需要市場嗎?錯了!現實的狀況是 :市場不需要我們,因為他們已經「很久沒受到邀請了」。這個情況和目前台灣流行音樂 的走向,尤其是樂團的發展有不可分的關係。 獨立歌手還好,因為在這個領域裡,沒有人去區分地上還是地下,商不商業的問題,但是 一提到樂團,目前的情形可真的是涇渭分明。有趣的是,現在大多數的樂團,幾乎都很害 怕跟「主流」、「商業」、「市場」沾上邊,深恐被罵的狗血淋頭,更有趣的是,台灣現 在已經幾乎沒有主流樂團了,如果有的話,現在的獨立樂團就是「主流」他們害怕被歸 為主流,因為隨著不斷洗腦,被商業市場接受是一種沒有骨氣的罪惡,但是想辦法努力的 去拿政府的各項補助,卻變成了一種有骨氣的行為,每每想到這裡,都覺得十分荒謬! 可悲的謬誤是什麼? 任何一位了解西洋流行音樂史的人都知道,隨便翻開西洋流行音樂發展史,那些了不起、 殿堂級的樂團多不勝數,而且他們專輯銷量動輒數千萬張,那些無法靠著專輯銷售或表演 維生的所謂樂團,幾乎通通被淘汰了,如果因此還能留名的,也是鳳毛麟角。 所以,我們能夠因為他們在商業上的成功;因而批評他們的音樂創作很爛嗎? 正是商業上的成功支撐了他們的創作,但是前提是:他們要先證明自己有在這個領域裡被 人接受的能力,他們能夠引起共鳴,他們邀請了大多數的人參與了他們的音樂,這是他們 生存的條件!商不商業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有沒有能力與聽眾溝通~較大多數的聽眾 ;接著引起共鳴? 很殘酷的是,有這種能力的人並不多,於是受責難的卻是台下等著溝通的聽眾。於是台灣 的唱片市場進入了惡性循環,樂團的數目達到了歷史上的新高,市場卻越來越冷漠,樂團 的數目多到像一本數百頁的教科書,政府當道者歡欣鼓舞,說這是一種欣欣向榮的景象, 內行人都知道,這更像是「迴光返照」! 於是,政府插手了,求援的聲音紛紛響起,大家也把政府的補助視為德政,然而事實真的 是這樣子嗎? 先不說政府的補助分配制度有多少的問題,光說政府的這一項措施,就有很大問題。首先 ,它增長了樂團/藝人的依賴心理,使得他們應該努力去改善的-與聽眾溝通的能力;也 就是要引起聽眾共鳴的能力,越來越弱。政府出手了,卻使樂團/藝人越來越懶得去做這 種努力,於是一種標榜著只要有「態度」就足以俾倪一切市場因素的「音樂」充斥著市場 ,觀眾、聽眾也被越推越遠,越來越疏離了!如果以上所言非事實,那麼我們的音樂市場 怎麼會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還有這個政府需要負責的,是演出市場的式微。沒有健全、蓬勃的音樂市場,當然不會有 好的演出市場,但是政府為了選票,用民粹的手法所舉辦各類不用門票的各類演出,嚴重 的傷害了已經搖搖欲墜的演出市場,是壓倒台灣演藝行業的最後一根稻草。政府要做的, 應該是提供我們一個健全的音樂環境與市場,相反的,政府目前做的都不是這些事情,我 們的市場機制被政府破壞,政府用的卻是飲鴆止渴的方法在解決問題。 我的意思是,當現在數以百計的樂團/獨立創作者,都把能不能夠發行作品;依賴政府來 的補助,他們不必尋求市場的肯定與經濟資源,我們還能夠對未來的市場有什麼期待? 畢卡索在發表立體派的畫作之前,他已經證明了他的寫實能力亦無人能及。什麼意思呢, 當你一昧的怪罪聽眾/消費者水準太低,無法理解你的創作之前,麻煩你先創作一首讓多 數人聽得懂、有參與感的作品,證明你不是不能;乃不為也! 「態度」是什麼?態度應該也有很多種,那麼那一種態度才是正確的?誰說了算?如果態 度就是「我行我素」,那麼市場不買單你也必須認了,因為沒有人有義務一定要認同你的 態度,更遑論買單?你自己很爽干我屁事?市場是一個比較廣泛、客觀的標準,如果你不 願意「委屈」溝通,那麼結果也沒什麼好怨的。所以不願向市場妥協,轉而向政府伸手真 的比較有「態度」嗎?所以不需要獲得市場的認同,只要做一些自爽自嗨的作品,真的就 是「好的作品」嗎?我樂見獨立樂團的發展,但必須是一種正向的發展。時下獨立樂團/ 藝人的許多觀念,對於我來說是無法成立的,也違背了音樂創作的初衷與市場原則,因為 我堅信,只要是市場上能夠接受的作品,無論好壞,它一定是滿足了社會中某一部分群體 的需要,它,就有存在的價值。 如果我們期待台灣的獨立音樂力量壯大,甚至於躍上檯面成為台灣流行音樂再興的主要力 量,那麼我們必須正視這些謬誤的觀念跟做法,因為我們正被這些謬誤所困住!重點是: 沒有市場的支撐,政府再補助,只會讓流行音樂工業更形脆弱。接受市場的試煉,是流行 音樂工業永續生存的不二法門! 「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是台灣這個苟延殘喘的唱片市場上,一個獨特且奇異的現象, 讓人覺得非常詭異! 想當年,我們做的唱片動輒賣個數十萬張,也沒拿過政府一毛錢。當然時過境遷,不過我 想問的是:「政府這些措施除了鼓勵一大堆人能夠靠補助出唱片之外,我們的唱片市場和 工業到底改善了什麼?」 依我看是「培養」了一大堆名不符實的樂團/藝人! 學藝術的人都知道,任何一項專長,甚至於廚師、醫師等,都有天份的因素在裡面,最後 能夠在該行業裡面拔尖、出人頭地的,除了付出很多努力,最後的決定因素還在於「天份 。以前,對於天份的認定,有專業的唱片公司把關(現在唱片公司已經沒有這項功 能了),但是現在「把關」的是政府,音樂課程可以是通才教育,但是作為能夠在舞台上 一呼百應的藝人這絕對是「專才」事業。音樂產業是個「質」重於「量」的工業! 好大喜功的政府,可以吹牛說現在台灣的流行音樂,在政府補助之下有多少又多少的樂團 /藝人產生,事實卻是,我們的流行音樂工業產值仍然一路下滑,已經有十多年幾乎沒有 產生過第一線的樂團/藝人了,現在依然仍在市場上呼風喚雨的那一代,幾乎全是 90 年 代末的那一批,相較於大陸目前的資金、人才濟濟,台灣交出華語流行歌壇王座的日子, 其實已經很近了! 市場很重要,因為很顯然的沒有了市場就沒了活水,我們的市場是個什麼樣的狀態?我常 常分析市場的規模,然後印證為什麼台灣不能像現在這樣搞音樂,因為這樣子只是自斷活 路。 台灣現在大約只有兩千多一點萬的人口,按比例如果喜歡類「黑死金屬的人口」是萬分之 一(可能還高估了),那麼最好的狀況專輯可以賣個 2000 張(這應該是絕對高估),粉 絲也差不多。如果這個比例放在美國,近三億的人口,萬分之一是 30000 張的銷量,那 麼再偏的音樂類型或風格,在西方世界裡的銷量都比我們容易生存,更何況這還是「他們 的」文化,他們的市場是全世界,比華語流行歌曲的要大得多。這種比例下所產生的經 濟效益,以我們的市場經濟規模卻完全無法支撐,所以台灣的市場注定了:在一個極端分 眾的市場,而市場規模不夠大的時候,導致市場的分裂與破碎就等於「大家都吃不飽」。 然而我們的政府的文化政策從來不去思考這種問題。 政府真正要做的、應該要做的是整理台灣的音樂環境,提供一個能夠讓台灣流行音樂生存 的環境;也就是要想辦法在池裡把魚養多、養好,然後發給漁竿讓有興趣有能力的人去釣 ,而非像現在的想辦法給魚。遺憾的事情是,政府現在做的事情剛好相反,不斷餵魚的結 果,弱化了流行音樂自身的求生能力;討好年輕人的免費演唱會政策,更把魚線砍斷,政 府才是流行音樂市場的破壞者之一。 台灣的政府許多作為,正是加劇台灣流行音樂邁向沒落的主要原因,而非表面上看起來; 擁有數量優勢的「欣欣向榮」。我還是相信,流行音樂這種通俗音樂文化就是要生根於市 場的土壤,如果以現在的狀況而言,要靠著政府補貼才能做音樂,那表示它已經不是一種 屬於大眾的流行通俗文化?它:是不是已經變成了「古典音樂」了呢? 談了這麼多,好像我是一個庸俗的市場主義的倡議者?錯了,我這一輩子最喜歡的就是搖 滾樂(雖然我各種音樂都聽),所以台灣的第一支重金屬樂團「刺客」就是我簽的。在不 斷地實務嘗試裡,我務實地發現:當我自己喜歡的東西,並無法強制的推銷給他人的時候 (尤其必須考量台灣的市場規模),那麼我是不是應該思考:怎麼樣才能讓這個工業順利 地生存下去的同時,也給我喜歡的音樂留一點空間?似乎也只有這條路,才能在理想與現 實之間找到一條相對平衡的路? 於是我漸漸的養成了;我在唱片公司工作,我的職責是讓公司獲利並能夠好好的生存,唱 片公司也才有能力、願意投資做一些有理想、一開始卻會賠錢的音樂的觀念。我的理念是 ;獨立音樂有可能是流行音樂發展遇到瓶頸時的一股活水,當流行音樂在市場遇到瓶頸的 時候,這股活水可以提供流行音樂繼續走下去的活力。也就是說,獨立音樂的存在,是時 時刻刻準備著加入主流市場,為市場提供創新的貨源! 就是說,所謂的獨立音樂應該是主流流行音樂隱藏的先頭部隊,我們致力於市場的主流流 行音樂的推廣的同時,也應該「注重培養」這股隱藏的力量,這樣子流行音樂才能生生不 息,不斷的繁衍下去。 例如在Sub-Pop旗下的NIRVANA跟在BMG旗下的Nirvana是同一支樂團,那麼我們 可以說當NIRVANA大獲商業上的成功的時候,它就是一支不好的樂隊嗎?這種例子在西 方世界屢見不鮮,根本就不用討論。 然而台灣一向擅長的意識形態,綑綁了我們對於流行音樂的真正認識,本末倒置,以主流 市場為仇寇;我們畫地自限,一方面拿補助,以「遠離市場」為藉口,卻無時無刻不想著 多賣一些專輯,多有一些演出。這種矛盾讓我們現在的流行音樂陷入了無法前進、也無法 後退的困境。 拉拉雜雜的胡寫了這麼多,沒什麼順序與邏輯,只是對於台灣時下流行音樂市場淪落至今 的一些思考與深沉感慨。台灣流行音樂市場的沒落,有著許許多多主、客觀的原因。客觀 的原因我們很難去扭轉,例如大陸人才、資金、市場的崛起,台灣已經不得不從中樞退到 了邊緣。 然而台灣流行音樂發展的底蘊很厚,如果我們不是如此地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以及作為 所引導,我們終究、或許還能保有一席之地。可是我發現,台灣的流行音樂環境在政府出 手之後完全沒有更好,甚至於走向了自毀的道路,這難道沒有原因? 我悲觀嗎?是的。記得國中的時候愛上當時的「西洋熱門音樂」,那是那時所謂的流行音 樂(也包含搖滾樂吧?卻沒有地上地下之分)。那時聽這些東西的應該都不是好學生吧? 尤其是當時的西方社會;3個H的思潮當道:嬉皮/海洛英/暢銷曲( Hippies/Heroin/Hits),這讓當時許多成人認為西洋流行音樂不是什麼正當的東西,而當 時的我忿忿不平,認為:「為什麼只有古典音樂才是正經的東西?」 然而西洋流行音樂發展至今,這些歧視般的謬誤早不復存在,自己卻又來了個主流、非主 流、地上地下音樂的分野與爭端,讓我覺得有些時空倒轉的荒謬感。其實這一系列文章想 要表達的主題只有以下三點: 1.搞音樂的人,應該以更寬闊豁達的心胸去接受音樂多元存在的事實,不應該動輒排斥跟 自己不同路的人,所有的音樂都應該被尊重,這才是真正的"搖滾精神",而且也能讓自 己走的路更寬廣! 2.音樂就是音樂,能夠大賣、在商業上獲得成功並不是什麼罪過,音樂除了宣洩情緒,擅 於溝通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功能,音樂的好與壞,跟主流、非主流;地上或地下無關。就 算是農民,也有選擇他們喜歡聽的音樂的權利,也該被尊重。 3.搞政治的終究是搞政治的,我們不能期望那些只想要政績、要選票的人是:真正了解音 樂、能夠幫助音樂正向發展的人。要知道政府的補助只是一帖暫時讓你痲痹的嗎啡,最後 廢了我們的生存能力;除非他們真正知道台灣台灣流行音樂工業式微的原因在哪裡;否則 他們就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 後記- 吳正忠先生在一系列的文章發表完畢後,心裡有感地在自己臉書上寫道: 三年多前,離開台灣有近十年之久,回來跟朋友們合開了一家Live House,本來打著從 發掘人才到出版專輯等一系列開發音樂、繼續參與台灣流行音樂發展的如意算盤。等到半 年之後數百萬資金耗盡,才知道台灣的流行音樂環境已經完全不一樣了,原來我是一隻誤 入叢林的小白兔;十年的光陰,我已經從一隻獅子變成了小白兔? 反思了很久,連主婦之店都熄燈了,我還能有什麼不捨?還能做什麼?半輩子以上都在搞 這一行,還能做什麼?接著類似的店還是一家開、一家倒地情況,證明了台灣幾乎已經沒 有人有熱情花錢去聽歌了,市場的冷漠連曾經戰績輝煌的好友凌威,他搞了一輩子的PUB 、Live House最終都不得不棄甲,對於初入門的我還能有什麼抱怨(嘿嘿,凌威別怪我 洩密)? 讓我更為大開眼界的是,今年八九月的時候,去參加了所謂的「台中搖滾音樂節」,這個 音樂節的景象讓我印象深刻,回到台北之後久久不能忘懷。這個音樂節的名號不可謂不響 ,一共有一個主舞台,四個小舞台;距離雖不遠卻是五個舞台幾乎同時進行表演,我當時 有點覺得不可思議! 當然這又是一個由政府補助(甚至於全部出資)的免費音樂節。絕大多數的表演團體都是 :既無知名度;無酬勞,甚至於連交通費都要自理,卻需要爭取資格才能獲邀參加;因為 想要參加露個臉的樂團實在太多太多了! 於是我想;這樣子的音樂節的意義在哪裡?嘉惠了誰?對誰有幫助?結論是;實在找不出 這個音樂節有任何意義,如果真正有的話,就是給這一大批(台灣可能有上千個)平常根 本找不到舞台、機會演出的樂團,一個難得的「免費」露臉的機會吧?當聽完了其中幾個 樂團之後,我覺得;當盛會結束,他們回去之後該幹什麼還是繼續幹什麼,照樣日出日落 ,然後也沒有多少人會對他們留下什麼印象,這就是台灣目前欣欣向榮的樂團產業的實相 主舞台的狀況好些,其他的幾乎都是門可羅雀。當我們可以好好的只用一個舞台(也省了 很多成本),集中資源辦好一場有水準、有質感、可以收費的演唱會的時候,我們偏偏要 搞一個好大喜功的多舞台、跟市集一般的免費演唱會。也許這是模仿國外部分國家的音樂 節建制,但那是國外,以台灣這麼小的市場這麼搞,難看是想像得到的。可怕的是,這種 搞法已經是台灣的音樂節常態,政府如果沒有出錢,那麼這種演唱會絕對賠得慘兮兮的。 可是政府出錢辦這種音樂節,除了替政客爭取政績之外,我實在看不出對於流行音樂工業 有任何一絲絲的幫助。於是台灣的音樂節要跟時令的旅遊玩樂掛勾,要跟辦桌掛鉤;好一 點還能獲利,如果你以為這是靠音樂的號召力所完成的業績,那麼對不起,這都只是假象 。同樣的「春浪」在南台灣墾丁舉辦時,還能收支兩平甚至於小賺,到了台北的大佳河濱 公園卻以慘賠收場,這;是不是給我們了一些啟示? 見微知著,一葉知秋,從那一天開始,我終於接受台灣的流行音樂工業榮景已經一去不復 返的事實,我也預知了台灣流行音樂工業的未來! 註:我後來非常後悔投資Live House,而應該去投資練團室才對!! ------------------------------------------------------------------------------ 全文轉載於吳正忠先生個人臉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52.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pmusic/M.1450762508.A.3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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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唱片行上班的我深深覺得他說的沒有甚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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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不太認同的是分舞台這個方式。其實台灣很多人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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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聽某種曲風,分舞台是為了分流的概念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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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同意以收費方式進行該音樂祭。台灣的確因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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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德政」,損害這個產業。但就像他說的,其時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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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風並不是本土的,所以聽眾本來就少。但在這些小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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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優化、補助成長、活化,這才是政府應該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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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功用就是給予「環境」以及「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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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聽眾也有這個問題,認為聽小眾音樂就覺得自己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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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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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台中那邊不同意 我今年才去 除了為特定團去的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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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路人大概連主舞台的團團名都沒聽過吧 只要有舞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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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人聽 就算是樂團比賽 每人只唱一首歌也是有不少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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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現在獨立樂團根本是主流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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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覺得說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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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聽啊 又自以為一堆的低能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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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作流行音樂的音樂流行不起來,那還有什麼可觀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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