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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litics ]
討論串[問題]為何地方選舉要叫行政院長辭職呀?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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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行政中立」的適用範圍放得太大了。. 首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2條規定:.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 同時,興大法律系李惠宗教授《行政法要義(2012)》也提及:. 應保持行政中立者…不包括以政黨任用為取向的「政務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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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 民進黨的雙重標準要玩到什麼時候?. 行政院院長是總統任命的"政務官", 政務官什麼時候要理狗屁的行政中立了?. 比如說民進黨的所有政務官, 行政中立永遠只是個屁不是嗎? 民進黨支持者不. 也一直都會講政務官不需行政中立?. 要行政中立的是事務官, 可是民進黨政府裡的事務官什麼時候管過行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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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歸行政院管的 沒錯吧. 中選會是這場選舉的裁判機關 沒錯吧. 沒人覺得根本好像下列所說的比喻嗎. 球員兼裁判. 特定球隊輸 裁判就得跟著球隊一起被淘汰. 這樣的比賽會公平嗎?. 難道要逼著下次的裁判作出偏頗有利於特定球隊的判決嗎. 如果硬要這樣. 用在中央政府等級的立法委員或是元首選舉 還勉強
(還有14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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