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轉錄] 修改美國憲法廢除「選舉人團制」的可行性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UzlEnZ3 ]
作者: 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討論] 修改美國憲法廢除「選舉人團制」的可行性
時間: Sat Jun 27 15:22:23 2020
最近看到一些ptt鄉民
似乎在吵 "如果美國普選票贏的政黨 卻輸了總統大選"
"這情況若一直發生 美國人是否會考慮修憲 廢除「選舉人團制」??"
台灣都還沒有加入美國的一州(成為第51州)
台灣人居然比美國人自己還關心他們的總統選舉
比他們自己還關心美國總統選制 真是不可思議
Q.要如何修美國憲法?
分成兩個階段,「提出階段」跟「批准階段」
無論是哪個階段,一律都是根據《美國憲法第五條》的修憲規定:
提出階段:
美國憲法修正案可以用下列兩種方法提出
1.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出席委員2/3人數以上的同意,始能提出
2.美國2/3以上州的州議會(34個州以上)同意,要求國會召開修憲會議,始能提出
到目前為止
美國27個憲法修正案 全部都是經由方法1提出 沒有經由方法2提出的修憲案
另外,關於方法1的國會議員同意人數
根據最近一屆2018年的美國國會 參院總計有100名議員、眾院總計有435名議員
理論上 必須經過67名參議員以上、以及290名眾議員以上 的同意 才能提出
實際上 美國憲法第五條沒有規定提出修憲動議時 必須要滿足多少開會人數
另根據《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五款第一節》之規定
每個國會(參、眾院)僅要半數委員以上出席就是合法會議
若不足法定開會人數 得暫時休會
並有權按照各院規定的方式和罰則,強迫缺席議員出席會議
白話說明:
若達不到法定開會人數 美國憲法賦予當權者 強迫拘提國會議員出來開會
參院是參院議長 也就是美國副總統兼任 有權抓捕議員強制出席參院院會
(美劇-紙牌屋 有一幕就是在演)
(凱文史派西以美國副總統身份 強制拘提共和黨議員前來開會)
眾院是眾院議長 有權抓捕議員強制出席眾院院會
所以實務上只要參眾兩院出席人數剛好過半
這時只要36名參議員、146名眾議員以上 的同意 就能提出憲法修正案
批准階段:
美國憲法修正案可以用下列兩種方法批准
1.美國各州3/4以上的州議會(38州)同意,即批准通過
2.美國各州成立州制憲會議,經3/4以上的州制憲會議(38州)同意,即批准通過
到目前為止
美國27個憲法修正案 有26個憲法修正案是經由方法1的批准通過(修憲成功)
僅有第21條憲法修正案-廢除禁酒令 是經由方法2的批准通過(修憲成功)
在這邊的美國各州州議會 也有兩個州議會 一個是州參議院、另一個是州眾議院
美國目前50州 只有一個州是單一議會制 其他49個州均採參、眾兩院制
另外,進入批准階段的各憲法修正案 是否有批准期限??
完全視當初提出這條憲法修正案的美國國會(參、眾兩院)
有沒有押署批准期限(即 Deadline死線)而定
如果當初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押了7年內必須批准通過
即表示7年內 必須經過美國各州3/4以上的州議會(38州)同意
如果在時限內達不到 該條憲法修正案即作廢 修憲失敗
但這裡有一個旦書
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可以隨時延長該條修憲案的批准期限
只要參、眾兩院自己多數表決同意即可
還有,也有完全不押署批准期限的憲法修正案
美國憲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案就是沒押署批准期限的憲法修正案
這條憲法修正案
早從1789年9月25日由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提出
卻在1992年5月07日才累計達到38個州的州議會批准通過(修憲成功)
總計花了202年
結論:
美國地方權重 修憲也要經過地方議會(38州以上)的點頭同意才行
絕對不是你美國中央國會(參、眾兩院)自己說了算
目前的美國總統選制-「選舉人團制」
這制度的重點
著重於強迫美國中央政府 要把國家資源跟發展重心放在搖擺州(通常是小州)身上
而不是把國家資源放在紅藍等人口大州身上
(人口大州 藍州:紐約州、加州)
(人口大州 紅州:德州 佛州勉強算紅州 也有人說它是紫州搖擺州)
美國若要修憲廢除「選舉人團制」
身為既得利益者的小州 首先不會同意 勢必會強烈反對
你能通得過38州的州議會的同意門檻嗎??
小州的州參議員、州眾議員也是經由小州州民 投票選出來的
這些小州議員難道會不顧本身所代表的小州民意 讓你這種修憲案【蠻幹】嗎??
只能說
美國總統的「選舉人團制」永遠不會廢止
所以不用再問了
只要「人性自私的一面」存在的一天
當初設定成這種奇怪選制 就永遠不會有廢除的一天
什麼??
你說少數服從多數 廢除「選舉人團制」直接改成普選制 才是【政治正確】的事情??
這你就要去問廣大數量小州的那些美國人阿 這是他們的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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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72.16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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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kingts (114.172.163.246), 06/27/2020 15: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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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skingts (111.96.74.144), 06/27/2020 18:21:54
※ 編輯: askingts (111.96.74.144 日本), 06/27/2020 18: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