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真想修憲更保障財產權
我在想,能不能在第八次修憲提出一條.....
人民財產權依法受到保障,後面加上一句:
政府課稅最多不得超過綜合(或潛在)年所得的六成,
其中不包含規費與特別公課,健保費與勞保費仍算所得稅率的六成
另外,規劃所得稅制時,政府應設定免稅所得並隨物價指數調整外,
低於免稅所得的六成以下的個人,政府應給予至免稅所得之六成
而在所得稅法中,我會希望把級距拉大,把最高稅率加到五成,
如此政府應該可以提高更多稅率吧...我是說「應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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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
-----------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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