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不適任法官

看板politics作者 (奧丁)時間13年前 (2010/11/10 09:53), 編輯推噓3(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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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2010/11/09/91-2662848.htm 馬總統強調,然而尊重司法,並不等於漠視人民對部分法官做出違背人民合理期待判決 的失望與憤怒,政府保證會竭盡所能,全力推動通案性的司法改革,落實全民司法改革。 特別是制訂「法官法」,建立「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以及制訂「法務部廉政署組織 法草案」,在法務部下設立專責機構,強化政府防貪肅貪效能的工作,都是人民高度期 待的重要法案,政府必定盡全力推促改革法案早日通過。 ============================================================================= 司法體系裡面有沒有不適任法官?..答案是有, 如果涉嫌貪瀆或者是一般的法律,那也不 用啥退場機制,最近才剛抓了好幾個. 再來才是要討論的,"漠視人民對於部份法官做出違背人民合理期待判決的失望與憤怒", 這裡面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因為有幾種情況. 1. 法律有缺陷,所以法官只能這樣判,不過好像也沒人真的想去壓著立法院幹正事,再來 這也不是法官的問題,雖然現在的社會跟媒體甚至行政,立法體系都直接把錯怪到法官 身上. 2. 法律沒問題,但是法官能力不足,所以判錯,但是這個有審級制度,一個案子並不是一個 法官判完就結束了,如果連上訴都走完了還做出所謂違背人民合理期待判決時,難道這 個案子的法官都退場嗎? 這時候可能有人會問,那能力不足或者是別有居心的法官該如何?現行的做法是用第二點 來解決這個問題,不適任法官退場機制是個很可怕的武器,當兵的都知道,不怕官只怕管, 法官法會出現就是因為有人不爽法官的判決結果,所以期望能夠把這些法官踢走,這是個 很可怕的觀點,我們該如何去將一個完全是主觀意識的"人民合理的期待判決"轉換成一個 具有邏輯性客觀性的法律條文呢?又如何去解決法律條文與人民合理期待判決中間所存 在的差異性呢?而這個退場機制形成之後,法官的獨立審判空間呢?他是不是要先去做個民 調看看何謂人民合理的期待判決呢? 而且人民的資訊於來自於媒體,媒體的錯誤百出有目共睹,光是人民的合理期待判決 基本上就有問題了,錯誤的輸入得到錯誤的結果,用一個完全不可信的東西來做為判 定不適任法官的基礎,只能說God Bless Taiw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88.200 ※ 編輯: odinhung 來自: 220.128.88.200 (11/10 09:54) ※ 編輯: odinhung 來自: 220.128.88.200 (11/1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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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針對你的第二點以及後面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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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議題你可以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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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一元單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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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是吵了10年有多的熱門司法改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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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我只能跟你講,『管』不見得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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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想的那套,而且還有人認為管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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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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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法官法的出現遠不是你講的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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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司法官獨立是沒錯,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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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也不是沒人提到臺灣的司法官根本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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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了,幾乎只能靠他們自己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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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陳聰明的問題,他是自己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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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辭,又能怎樣?那還是據說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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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比較可以管到的『檢察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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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可以看成是政府雇的律師,他是幫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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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打官司的,台灣的檢察官好像不用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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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常打輸怎麼辦,我覺得對於老百姓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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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更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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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纏訟了很久結果判無罪, 檢察官沒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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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卻勞民傷財,這方面的問題遠比不適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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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法官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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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手發問,法官是不是有另選比較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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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條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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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我不知道,但是美國好像可以,但是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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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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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雇的律師那是美國制度,臺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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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另選用適用法條就刑訴30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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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要『同一事實』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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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同一事實』,那就是幾萬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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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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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體系在陳聰明這一點 是有規定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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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 注意 是檢調體系 非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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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sViCEl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