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國91年馬英九賤賣台北銀行..
※ 引述《aitt (有錢真好沒錢吃草(M))》之銘言:
: 陳水扁的二次金改遭人質疑..然馬英九呢? 他在市長任內其實也是有樣學樣.
: 將台北銀行賣給富邦圖利財團就算了..而且還是賣最低價...
: 被合併後裡面員工什麼福利也沒..還要背負沉重業績壓力.
: 這叫人情何以堪? 只能說馬扁原是同路人..都是想中飽私囊.不是為人民著想.
: 案子如果真要認真查的話..我看馬說不定卸任後也是跟陳水扁一樣下場..
台北銀行賣富邦金是換股合併。台北市政府以100%的台北銀行股權,換了1,159,009張富
邦金的股票。當時市值約190億台幣,現在大約208億。
另外,合併後到現在,台北市政府已經領了富邦金94億的現金股利,平均每年有15.6億。
這些股利並不遜於過去由台北市經營台北銀行每年上繳的盈餘。
台北市政府賣台北銀行給富邦金的案子應該不算賤賣吧?
接下來你可能會質疑,為什麼富邦金可以用190億的代價,就買到資產超過千億的台北銀
行呢?
基本上,金融機構的總資產和市值本來就會差很多倍。銀行內的存款,其所有人是存戶,
帳面上,這些存款會以放款的債權和存於央行的準備金的形式被計算在總資產中,但是,
其實這些存款是銀行對存戶的負債。(我表達的好像有點怪,你去查會計學或銀行學的書
會有完整的解釋,還有資產負債表之類的。)
保險公司的總資產也有類似的現像。
像富邦金的市值只有1482億,但是若把它銀行和保險的總資產加一加,有1.7兆。
所以,並不是總資產超過千億的銀行,就可以賣到上千億。
台北銀行當年賣出的價格是否能賣得更貴,是可以討論的。
但是如果說是"賤"賣,我覺得沒到那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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