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反對總統制 推動內閣制
總統制與內閣制分析如下:
總統制
一.特徵
1.國家元首即為行政首長
2.行政首長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具有固定任期
3.政府(行政部門)由總統籌組,政府官員由總統任免
4.政府非國會投票產生,國會亦不能解散之
二.本質
行政與立法各自獨立,各有其存立的正當基礎,彼此利益分殊,分力對抗
三.實施總統制的可能結果
1.政府穩定:無倒閣與解散,無論政府與立法部門如何對抗,不至於發生政府成員
時常變更的困擾。
2.保障人權:由於分權的程度較高,政府濫權的機會低,比較能保障人民權益。各
類利益團體,甚至包括弱勢團體,都比較能在政府或國會中找到代言
人。
3.政治僵局:因行政立法權之對抗,並無終局解決方式(如國會全面改選),可能陷
入僵局,政務無法推動。在民主素養低落的地方,甚至可能造成武力
相對的情況。
內閣制
一.特徵
1.行政首長與國家元首分由不同人擔任,國家元首並無實際之行政權
2.行政首長由國會選出或經國會同意任命,且為國會議員之ㄧ。通常為多數黨黨魁
3.由內閣總理選任部長,組成內閣
4.政府向國會負責。通常國會有以不信任投票倒閣之權力,而政府亦有解散國會之
權力
二.本質
行政立法合一,政府存在的正當性來自國會的信任,彼此利益共同,相互依存
三.實施內閣制的可能結果
1.效率高:行政立法合一,內閣總理即為國會多數黨黨魁,故能有效掌握國會,政府
效率高。
2.穩定性低:若多黨林立,無ㄧ政黨能取得國會多數,則多會組成聯合內閣。但此時
由於國會不存在穩定的多數,則易於倒閣,造成政府的不穩定性。
3.人權保障不足:權力集中,制衡不足,尤其容易造成對弱勢團體之壓迫。
以上 參考看看吧..
好像有很多人誤解了總統制與內閣制的意義,以為總統制總統的權利比較大
,其實內閣制的多數黨總理權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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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支持要反對也要說對理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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