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反對總統制 推動內閣制

看板politics作者 ( .....)時間20年前 (2004/04/18 07:1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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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制與內閣制分析如下: 總統制 一.特徵 1.國家元首即為行政首長 2.行政首長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具有固定任期 3.政府(行政部門)由總統籌組,政府官員由總統任免 4.政府非國會投票產生,國會亦不能解散之 二.本質 行政與立法各自獨立,各有其存立的正當基礎,彼此利益分殊,分力對抗 三.實施總統制的可能結果 1.政府穩定:無倒閣與解散,無論政府與立法部門如何對抗,不至於發生政府成員 時常變更的困擾。 2.保障人權:由於分權的程度較高,政府濫權的機會低,比較能保障人民權益。各 類利益團體,甚至包括弱勢團體,都比較能在政府或國會中找到代言 人。 3.政治僵局:因行政立法權之對抗,並無終局解決方式(如國會全面改選),可能陷 入僵局,政務無法推動。在民主素養低落的地方,甚至可能造成武力 相對的情況。 內閣制 一.特徵 1.行政首長與國家元首分由不同人擔任,國家元首並無實際之行政權 2.行政首長由國會選出或經國會同意任命,且為國會議員之ㄧ。通常為多數黨黨魁 3.由內閣總理選任部長,組成內閣 4.政府向國會負責。通常國會有以不信任投票倒閣之權力,而政府亦有解散國會之 權力 二.本質 行政立法合一,政府存在的正當性來自國會的信任,彼此利益共同,相互依存 三.實施內閣制的可能結果 1.效率高:行政立法合一,內閣總理即為國會多數黨黨魁,故能有效掌握國會,政府 效率高。 2.穩定性低:若多黨林立,無ㄧ政黨能取得國會多數,則多會組成聯合內閣。但此時 由於國會不存在穩定的多數,則易於倒閣,造成政府的不穩定性。 3.人權保障不足:權力集中,制衡不足,尤其容易造成對弱勢團體之壓迫。 以上 參考看看吧.. 好像有很多人誤解了總統制與內閣制的意義,以為總統制總統的權利比較大 ,其實內閣制的多數黨總理權力更大.. -- 要支持要反對也要說對理由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107.72 ※ 編輯: ric104 來自: 203.68.107.72 (04/17 23:47)

推 140.114.200.16 04/18, , 1F
厲害!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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