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提議]改良式總統制
※ 引述《changLa (六角)》之銘言:
: ※ 引述《sodes (隨便啦~)》之銘言:
: : 就選其中一個
: : 好好學一下人家的民主精神跟制度運作
: : 把人家的精髓吸收殆盡
: 你這段話有語病,我們有學習他人的必要,但不一定會(要)變成他人。
: : 別像孫文先生喜歡發明 後繼者又亂搞
: 你跟我講醫科生孫文的政治理論是靠自修而來,而提出五院制架構,
: 是真的學政有成?還是一知半解?(我認為是前者,這位醫科生確實
: 會唸書。)
: 從民權主義引個文,你評析一下。
:
: 人民方面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個大權,政府方面要有行政,
: 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個大權;用人民四個政權,來管理政府五個
: 治權,那才是一個完全的民權機關,有了這樣的政治機關,人民和政府
: 的力量,才可以平衡。(以下略)
:
: 然而說到政府權,中國從前實行君權,考試權和監察權的分立,已經幾
: 千年。外國實行行政,立法,司法分立才一百多年。不過外來近來實行
: 的三權分立,還是不太完全;中國古代實行那種三權分立,也是有很大
: 的流弊。所以我們要集合中外的精神,防止一切的流弊(以下略)
學政有成??似乎也未必盡然
孫文批評西方的權力分立制度,而主張權能區分,強調人民有權(政權),政府有
能(治權),政權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用以控制政府的五權。主張具體的
作法是由國民大會擔任"政權機關",代表人民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藉以控制
五院。
這裡犯了一個基本概念上的錯誤:
"政權"此一概念如果成立,在性質上就應該為直接民權,"政權"和"機關"是相衝
突的。政權如由一機關來行使,那人民如何對此機關行罷免創制複決??甚至連選
舉權都會受到剝奪。就像前幾年的國大自肥案,如果大法官會議僅依據孫文的主
張,絕對不會做出違憲的解釋。
另外其主張將監察權由立法權中抽離,考試權由行政權中抽離。分析於下:
監察權部份造成的問題國親這次可以算是體會最深。監察機關的權責在西方國家
權力分立體制上,是類似國會上議院的權責。如今將其分立,形成現在有認為監
察體系掌握在總統身上的疑慮。且我國之監察體系較諸國外之監察使制度,亦未
見較佳。
考試權分立部分。質言之,考試院是最高的"人事行政"主管機關。將考試權由行
政權抽離造成的問題是"考""用"無法配合,一切只能死板板"按照規定",例如公
務員的晉升按年資計算,最後的結果即是行政效率不彰。
: : 弄到現在四不像不知誰在受罪
: 好歹讓我先確定你有唸過民權主義,謝謝。
:
: : PS.沒有對國父不敬的意思..本人很崇拜革命家的
: 那請講清楚。一下說弄得四不像,為了怕網友找麻煩,又改回沒對他不
: 敬。你到底是什麼態度?
: 我也很崇拜革命家呀!但孫文也是政治理論家。謝謝。
: 而且我也不跟你談他到底是不是受人景仰的政治家。
孫文先生關於民主政治,國家體制論述的最大貢獻在將民主思想介紹給中國人民。
而非他創造了什麼新的體制或理論..
其實孫文諸多著作較有參考價值的的部份,應該是在實業計劃...
另外似乎很多人以為總統制會比內閣制容易造成總統濫權
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
總統制的本質是:行政與立法部門各自獨立,各有其存在的正當性基礎,彼此利益分殊。
由於分權的程度較高,政府濫權的機會低,比較能保障人民權益。其缺點是行政立法不
合時容易產生政治僵局。
而內閣制的本質是:國會即政府,行政立法合一,政府存在的正當性來自國會的信任,
彼此利益共同,相互依存。當一個政黨在國會取得多數席次時,即由其組成政府,
行政權立法權通吃,無法相互制衡。其優點在行政立法合一,效率高。
很多人把它搞顛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107.72
※ 編輯: ric104 來自: 203.68.107.72 (04/16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