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兩位版友提出的版務建議

看板points作者 (hsinyeh)時間8年前 (2017/03/27 21:59), 8年前編輯推噓15(15011)
留言26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講好,我沒查n版友跟黑莓版友兩位IP PTT是個公開、利用學術資源做的看板,重點是這裡的資源完全免費 版主只是整合大家多數人的意見維持版面秩序 至少對我而言的認知如此 所以先回答n版友的意見,既然版主只是個管秩序的, 我的看法版主不宜也不需要對特殊的業者發甚麼邀請函, 況且說不定有經營的業者為數者眾,難免有掛一漏萬的問題。 能做的就是應該保證每個人發言的權利,也保證每個人所受的規範標準前後一致。 並保持開放的態度歡迎各路好手基於各種動機分享資訊/文章。 邀稿的行為就避免惹人非議,而換句話言,前陣子熱心的版友也整理了一些 粉絲團網址,有心想獲取資訊的新手透過版上鏈結獲取資訊亦不失為一種途徑。 而不以張貼文章至看板為必要。 至於黑莓10版友的意見較為長遠,亦較有整體規劃。 並非競選版主一職所可及,畢竟要不要成立其他看板,業者要不要去拿旅遊業版 並不是在這邊講了就算,若萬一其他熱心版友真如其所言成立新版分流, 且業者亦取得旅遊業版之版主權限,屆時該版面自會有相對應之文章。 但是此版中是否要禁止相關討論,仍須回歸至若開放是否會造成版面混亂而定。 本版根據剛剛粗略查詢,分享+情報分類標題過去十二天內各在20篇以內。 一天平均4篇不到的內容難謂能造成資訊上混亂,也看不出分流必要。 只要將交易文章妥善管理後,相信對版友也不至於造成重大負擔 另者前版主所辦之投票雖然經部分版友表示沒有他想要投的選項, 但就選舉結果而言多數版眾並未支持禁止交易文,且投票結果才出爐不久。 我想已經有足夠代表性證明版友多數意見並不支持禁止交易文。 且單純經營看板、未介入交易內容之管理者會需要列為詐欺案證人殊難想像, (我目前還想不出來待證事實可能是什麼),說版主可能遭受連累云云我想並非事實。 若此假設為真阿里巴巴CEO馬雲就一天到晚作證就好了。 因此禁止交易文內並不在考慮選項之一 2跟3部分我想我政見提出的版規中都有著墨,已經足夠表達個人立場。 最後有人提到罷免跟精華區的事情,精華區需要很多時間是事實, 若未來當選,會徵求自願者與其一同緩慢維修精華區,主要應該是以基本觀念 不容易隨著時間變動的內容為準,容易更動的東西以版上M文處理之 還有罷免事項,其他版友提出的罷免個人覺得條件相對寬鬆很多 也沒有冷卻時間難保不會一天到晚在舉辦投票,我已經提出任期制解決長期濫權不放問題 罷免事項版友覺得有需要,若當選後會開放投票看版眾意見, 決定要不要把罷免放入版規中 最後我講一下,前版主在位時貼版務意見都沒幾個敢貼, 現在開始選舉一個個冒出來而且點名希望候選人表達意見, 希望有類似事項可以盡早提出,表達自己的意見, 以我個人而言就會在參選文中有完整的邏輯交代為何有這種看法跟取捨。 不然這樣丟一個建議下來我要發一大篇文章,時間可能對我不太夠用 若後續有其他版友有相關建議,恕在下不一定能夠在投票結束前一一回應。 備註: 我想不管是本版現況或是我的參選政見一直都沒有限制要是哪種點數計畫才能加入討論 無論是零售業點數、郵輪或是其他都在未來規畫的討論範疇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55.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ints/M.1490623180.A.E6A.html

03/27 22:04, , 1F
推~~~
03/27 22:04, 1F

03/27 22:05, , 2F
推~~
03/27 22:05, 2F
※ 編輯: hsinyeh (36.225.55.124), 03/27/2017 22:10:25

03/27 22:11, , 3F
Push
03/27 22:11, 3F

03/27 22:21, , 4F
是否以後會增修像D大這種被查身家相關工作被放在
03/27 22:21, 4F

03/27 22:21, , 5F
板上 的相關條例 當然如果是有關點數利益工作不限
03/27 22:21, 5F

03/27 22:45, , 6F
這種行為一定會禁止 問題是怎麼措辭用字我再想想
03/27 22:45, 6F

03/27 22:48, , 7F
推推>////<
03/27 22:48, 7F

03/27 23:21, , 8F
推,看完之後有共鳴~~
03/27 23:21, 8F

03/27 23:59, , 9F
查IP是指? 加這句感覺怪怪的, 可以拿掉嗎? 拜脫
03/27 23:59, 9F
是指最近小號很多,常常那種上站次數個位數或十幾二十次的連個VPN來 異常關心點版過去跟未來發展,而且對於事情始末瞭若指掌 那種的我會看一下來源再決定要不要回應,沒查IP的意思是沒有懷疑你們是一路人馬 我相信多數的人都是為了這個版能夠越來越完善而發自內心提出建議

03/28 00:16, , 10F
hsinyeh你淘氣了
03/28 00:16, 10F

03/28 08:26, , 11F
抱歉 人肉要自己小心 如果為了公共利益無法禁止
03/28 08:26, 11F

03/28 08:28, , 12F
#1OsGvcLG (ID_Finance) huaweimate9p lordofwater又..
03/28 08:28, 12F

03/28 08:29, , 13F
我認為這跟points 會有關係 就跟illin 的情況有關聯
03/28 08:29, 13F

03/28 08:48, , 14F
前面也說了 如果是跟點數利益有關我是覺得可揭露
03/28 08:48, 14F

03/28 08:48, , 15F
但如果是無關的 為了其他事項把你工作放上來 你OK?
03/28 08:48, 15F
※ 編輯: hsinyeh (203.145.192.234), 03/28/2017 09:18:07

03/28 10:01, , 16F
老實啦 雖然你沒查 但你在第一句話寫這樣似乎有意
03/28 10:01, 16F

03/28 10:01, , 17F
暗指什麼...感覺不好
03/28 10:01, 17F

03/28 10:02, , 18F
沒查就沒查, 何必開頭要先說明呢...?
03/28 10:02, 18F

03/28 10:09, , 19F
BB大別想太多~
03/28 10:09, 19F

03/28 10:20, , 20F
你們之前糾紛我都不想參與 連懶人包都懶得看
03/28 10:20, 20F

03/28 10:20, , 21F
現在好像發文講意見 都要先查查是哪裡的人?
03/28 10:20, 21F

03/28 10:23, , 22F
放上來的那一刻起 就傳到天邊去了 水桶有什麼用
03/28 10:23, 22F

03/28 10:24, , 23F
意識形態之爭變成這樣也很難樂見這樣 放寬心吧
03/28 10:24, 23F

03/28 10:25, , 24F
要這樣說也對 有些事情是個人道德 規範不來
03/28 10:25, 24F

03/28 11:03, , 25F
歡迎地方媽媽一起玩里程XD
03/28 11:03, 25F

03/28 23:47, , 26F
又來個要板主修行的嗎? XDD
03/28 23:47, 26F
文章代碼(AID): #1OsHhCvg (poi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