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 走走

看板pity作者 (I love派大星)時間12年前 (2012/07/25 01: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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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時,全家是你家 沒錢在外流浪時,警察局才是你家!!! 感謝苗栗的好心警察,讓我借宿一晚. 在警察局裡 不時有阿婆來與警察叔叔聊天 他們看到我大包小包的 都會溫柔又帶點憐憫的跟我說 "年輕人,家裡發生什麼事,怎麼會想要離家出走勒!!!!!!" 真是讓我哭笑不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5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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