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酷
※ 引述《whhsu (ck49th318)》之銘言:
: 哎呀呀,阿ㄈ居然 highlight 敝板耶,真是不好意思 XD
: 不過我要先聲明,其實阿ㄈ某些時候算是有料的,
: 他的 blog 東西還不錯看,只是意氣用事的時候好像會
: 亂打一通,打到自己都不知道在幹嘛,基於我個人的原則
: 我是不會對他口出太多惡言啦,不過該回應的還是要回應一下就是了 :p
在上一篇裡面他提到這點
「行號的報稅現在要報綜所稅了;辦公大樓的房東收的辦公室租金會歸到
綜所稅(非營業場所)」
「這些情況,要嘛就是納稅單位根本就不是家庭而是公司,要嘛就是納稅單位
其實根本就不住那邊,有的搞不好還早就移民了哩。」
我想很明顯了,在這段會說納稅單位不是家庭而是公司,
那不就是把公司營業所得算到綜合所得稅了嗎?
不然怎麼會突然冒出公司這種納稅單位,以及說行號報稅要報綜所稅呢?
而且既然都明白寫出行號要報綜所稅了,那應該就沒啥討論的空間吧?
所以在這篇裡面…
http://blog.lester850.info/archives/2011/10/19/2329
「他們以為綜所稅不用繳就不會出現在申報資料上,然後就認定我說的申報的
情況必定是「我認為公司營利所得要繳綜所稅」 」
這點根本就是很跳 tone 啊,我會覺得他誤以為公司要報綜所稅,就是因為
上面那一段他的陳述,而不是啥綜所稅不用繳就不會出現在申報資料上啊。
「我想這句先胡扯一通,再笑他自己胡扯一通,天底下有這種智障嗎?」
所以,這句我想還是請阿ㄈ收回自行處理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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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 you need M$ with you here, beside you...
anywhere you go, let M$ go too -
, that's all I ask of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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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22
※ 編輯: whhsu 來自: 140.112.42.22 (10/19 22:4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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