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台中市第十二屆大墩美展徵件
收件日期:4/9~4/16
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
承辦單位:台中市文化局、台中市第十二屆大墩美展籌備委員會
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台中市文化局網站 http://www.tccgc.gov.tw 下載、
附回郵信封函索、或至台中市文化局服務台索取
四、參賽類別及規格:
04、攝影:裝框前作品長邊限16~24 英吋(40~61 公分),
短邊不得小於15 英吋(38 公分)
五、參賽方式:
(一)初審: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圖)片,掛號郵寄
「40359 台中市西區英才路600 號 台中市文化局 藝文推廣課」收,
信封註明「參加台中市第十二屆大墩美展○○類」參加初審。
1、送件表:詳細填寫相關資料、貼附作品照片(數位藝術類貼附輸出之圖片);
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照(圖)片:
c、攝影類作品之照片可為8 10 吋、8 12 吋或10 10 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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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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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08:1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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