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人參加過勞資協調嗎?

看板pharmacist作者 (爐渣+電鍍水重新定義美食)時間3年前 (2021/02/03 00:53), 3年前編輯推噓9(9019)
留言28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我朋友A藥師因為老闆(也是藥師) 勞退短報 發口罩獎金不分以及自己包錯藥當怪A 等種種磨擦 而我看了老闆的配藥配方很無言 先不論配藥是違法 三種NSAID 用常用劑量配給男病人 兩種NSAID給女病人 NYSTATIN口服給人吃陰道感染 申報健保時AB藥 推銷減肥針 騙病人把原廠要換成台廠藥 不開發票逃漏稅 要做違法的事時朋友不想做他就嗆你回醫院 藥局不適合你 申請口罩獎金的時候只申請他一人的 然後跟其他藥局說 反正申請幾人獎金都一樣 我以前也在外面上過班 也沒這麼黑 總之.......................... A決定提起非自願離職 朋友有申請勞資協調委員會開協調會 但是老闆申請委外協調 通常委外協調速度比較快 但是委外只有 A 跟A老版 以及協調人 三個人 如果委外的協調人立場偏資方 那對我朋友A很不利 而調解委員會 多了兩個資方跟勞方調解人 一共五個人 A希望參加協調委員會而不是委外的協調 但是委外協調會先開始 A告訴我他不能不去不然會被罰錢 對於這點我不明白 如果不想協調不能不參加嗎? 為什麼一定要去了 然後不講話讓協商破局呢? 直接不答應參加不就好了? 另外老闆說不用開發票是因為老店所以可以核定稅額 幹!明明就是20萬以下才能用 但實際營業額沒有破百也有50萬 處方量2000(有送衛生紙) 減肥針一口氣進200隻說營業額沒20萬? 處方跟口罩8成都我朋友弄 老闆都在打醬油 請問有無檢舉方式呢? 老闆之前跟非藥商進貨 結果衛生局交付公會罰他 結果罰參加幾個小時的持續教育.......罰個毛阿? 我看藥事法的罰則 買賣來原不明或無藥商許可執照者 3萬以上15萬以下 既然A給我門票看戲 當然幫他上來問問有人有經驗能分享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85.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612284781.A.54D.html ※ 編輯: goodbye (114.36.85.156 臺灣), 02/03/2021 00:54:51 ※ 編輯: goodbye (114.36.85.156 臺灣), 02/03/2021 00:59:50 ※ 編輯: goodbye (114.36.85.156 臺灣), 02/03/2021 01:02:33 ※ 編輯: goodbye (114.36.85.156 臺灣), 02/03/2021 01:05:47

02/03 01:13, 3年前 , 1F
老闆有叫他滾蛋嗎?沒的話哪來的非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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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1:14, 3年前 , 2F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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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勞工自己主動離職,非被雇主資遣, 但離職原因歸因雇主有違法情事,亦即勞基法第14條的各種情形 這也是我發文的原因之一 討論蠻好玩的 ※ 編輯: goodbye (114.36.85.156 臺灣), 02/03/2021 01:28:55 ※ 編輯: goodbye (114.36.85.156 臺灣), 02/03/2021 01:31:35

02/03 05:09, 3年前 , 3F
勞退短報—詐欺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02/03 05:09, 3F

02/03 06:12, 3年前 , 4F
社區藥局沒有不違法的。建議回醫院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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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6:14, 3年前 , 5F
14條只有寫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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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8:29, 3年前 , 6F
哪來的不參加委外調解就要罰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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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8:29, 3年前 , 7F
法院調解都不會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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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9:36, 3年前 , 8F
北部去檢舉有機會 中南部就算了吧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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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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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9:37, 3年前 , 10F
其實不只藥局啦 醫療業都馬整天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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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9:37, 3年前 , 11F
只是看不看不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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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 賣生理食鹽水就犯法了.......但三倍劑量的NSAID 就太誇張了

02/03 10:06, 3年前 , 12F
快點走吧,自己當老闆就可以想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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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0:06, 3年前 , 13F
就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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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走了

02/03 10:29, 3年前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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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0:30, 3年前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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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0:30, 3年前 , 16F
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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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1:41, 3年前 , 17F
調節無故不到是真的會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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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想交給委外 想開協調委員會也不能不去嗎? 想問委外有什麼法源可以強制你要答應去? 我知道法院調解不能不去 不然會罰錢 ※ 編輯: goodbye (117.56.223.198 臺灣), 02/03/2021 13:37:27 ※ 編輯: goodbye (117.56.223.198 臺灣), 02/03/2021 13:55:42

02/03 14:14, 3年前 , 18F
若要訴諸法律 就蒐集好全部證據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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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4:14, 3年前 , 19F
一刀斃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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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4:15, 3年前 , 20F
若違法嚴重 我記得五年內同址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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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4:15, 3年前 , 21F
與健保局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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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odbye (117.56.223.198 臺灣), 02/03/2021 14:43:05

02/04 12:45, 3年前 , 22F
法院調解不到不會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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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2:45, 3年前 , 23F
網路上查都說會,但實際上法院都在鼓勵
02/04 12:45, 23F

02/04 12:46, 3年前 , 24F
大家走調解別訴訟,怎麼可能罰
02/04 12:46, 24F

02/04 12:47, 3年前 , 25F
這種老闆基本上就是整天檢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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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6:09, 3年前 , 26F
老闆很扯是一回事,但是要走協調會?
02/05 16:09, 26F

02/05 16:10, 3年前 , 27F
至少藥師A該準備法律工作也要準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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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6:11, 3年前 , 28F
看內文感覺兩光兩光的,真的配雇主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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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他說離職前有留存一些證據留著上法院用 ※ 編輯: goodbye (36.226.43.162 臺灣), 02/05/2021 17:51:23
文章代碼(AID): #1W6ODjLD (pharmac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