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療暴力未改 藍籲列公共危險罪

看板pharmacist作者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時間7年前 (2016/10/26 21:44),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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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61026-7Cdk 鄭羿菲 2016/10/26 16:33 點閱 90 次 http://i.imgur.com/T5vfgcB.jpg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呼籲,朝野立委應正視醫療暴力頻繁,將醫療暴力行為修法提高到公共危 險罪。(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防止醫療暴力的『王貴芬條款』增修已2年多,但每年 依然有超過200件案件通報,不見改善,呼籲朝野各黨將醫療暴力列為公共危險罪!」國民 黨立委江啟臣2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台灣外傷醫學會理事長簡立達說,「支持立委的修法方 向,儘速導正醫療暴力的關係,避免惡化到像美國加州的醫病關係,需派駐持槍員警。」 醫療暴力頻傳 國內平均每年發生220件醫療暴力事件,等於每2天就有1件醫療暴力。根據衛福部統計, 2012年通報醫療暴力事件計有243件,2013年有231件,2014年為207件,2015年計有214件, 顯示第一線搶救生命的醫療人員往往暴露在暴力事件的陰影中。 「醫療法王貴芬條款是告訴乃論罪,對民眾嚇阻醫療暴力的力道非常有限。」江啟臣26日在 「急診室是救命的場所,醫療暴力應以公共危險罪法辦」記者會上表示,醫療暴力事件近幾 年都為社會各界所重視,也透過修法希望導正社會風氣,但至今修法已2年多仍不見改善, 衛福部統計的還是「通報」的案件數,「沒通報」的不知繁幾。 盼速改正歪風 簡立達說,造成病患生病的並不是醫療人員,醫師、護理師都想趕快搶救每個生命,「但家 屬親友的謾罵、暴力,難道在搶時間外還要逼著醫療人員分心去顧慮家屬親友的情緒嗎?」 他表示,支持提高到刑法非告訴乃論,讓檢警調能主動介入調查,好趕緊導正醫療暴力的社 會風氣,「不要讓醫病關係惡化到需要派駐持槍員警、設金屬探測器。」 從事急診工作多年的與會醫師指出,就算王貴芬條款通過了,基層員警也只是來「看看」, 因為是告訴乃論,員警都以「勸導」居多,甚至有員警直接跟醫療人員說,「你告他傷害, 我們馬上回警局做筆錄。」醫師感嘆道,「難道要我丟下手上還在等著搶救的20多位病患嗎 ?」 藍營提案歸刑法 江啟臣認為,在實務現場與法規落實上存有落差,除了需要員警加強落實外,也需要法律介 入,現在醫療暴力歸告訴乃論,往往不了了之,沒辦法讓施以暴力的民眾付出代價。他呼籲 ,朝野立委應儘速通過刑法有關醫療暴力列為公共危險罪之修正案,讓醫療暴力提升到「非 告訴乃論」層級,才能讓員警積極處理、遏止社會歪風。 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刑法中已有對危害醫療人員的處罰規定,包括殺人、傷害等 ,沒有必要特別在刑法中重複規定,希望立委審慎考慮。 === 支持醫療暴力改成公訴罪,這我一定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03.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477489446.A.7DE.html

10/26 22:22, , 1F
討好選民的*想法
10/26 22:22, 1F

10/26 22:42, , 2F
以前在位怎都沒意見?
10/26 22:42, 2F

10/27 00:44, , 3F
至少肯重視 好吧給推
10/27 00:44, 3F

10/27 17:38, , 4F
做對事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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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5:49, , 5F
看事不看人,給推
10/28 15:49, 5F

10/29 09:06, , 6F
有防礙公務怎就沒防礙醫務…
10/29 09:06, 6F

10/30 14:36, , 7F
看事不看人 推!
10/30 14:36, 7F

11/21 13:58, , 8F
早該公訴罪了,一堆垃圾立委整天不幹事
11/21 13:58, 8F
文章代碼(AID): #1O4BCcVU (pharmac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