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健保的替代
※ 引述《IAMTHELAW (MATCHLESS)》之銘言:
: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 第40條
: 藥品之處方,醫師如未註明不可替代,藥師(藥劑生)得以相同價格或低於原處方藥
: 品價格之同成分、同劑型、同劑量其他廠牌藥品替代。
: 他廠牌藥品必須是同成份&同劑型&同劑量包裝 ~ 還有就是不可高於原藥價 <= 重點
題外話
就一個消費者而言 我對這點一直很不滿
保險明明給付我到那麼多 為什麼替代的時候卻只替代便宜的
健保明明有給付 醫師也開了 為什麼缺貨的時候林杯只能用便宜貨
這不合理啊!
要用便宜貨的話至少該把價差退給我這個消費者吧
林杯買了車險 明明說好出事賠我10萬
怎麼真正出事的時候才跟我說不好意思 10萬的零件沒貨了只有8萬的 你只能吞下去
幹 要賠也是賠超過10萬的才對啊 頂多林杯付差價而以啊
怎麼可以當初說好賠10萬最後賠8萬就算了 中間的2萬ㄌㄟ?
掉進黑洞去了喔 這就叫藥價黑洞啦!幹!
從這裡就看得出來全民健康"保險" 根本就不保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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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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