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市將闢流浪動物新家 認養取代撲殺 【2006/06/09 聯合報】
高市將闢流浪動物新家 認養取代撲殺 【2006/06/09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3348314.shtml
【記者包喬晉/高雄報導】
高雄市家畜衛生檢驗所每月平均撲殺300隻流浪狗,流浪動物救難團體多有責難;
高雄市建設局長洪富峰昨天表示,已規劃楠梓區高楠公路的果菜批發市場用地為
「流浪動物關懷之家」,96年底完成後不再撲殺流浪狗。
洪富峰說,流浪動物關懷之家占地2公頃,闢建經費5436萬元,預計收容1000隻
流浪動物,為動物醫療、檢疫、絕育,並提供民眾認養,不再撲殺流浪狗;
「關懷之家」將協商流浪動物救難團體等參與,即交由民間經營管理,前5年
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等營運穩定,再由民間自行承擔及尋求經援。
位在民族路旁的「關懷之家」預定地,距民宅較遠,但之前規劃為毛豬肉品市場
與屠宰場遷移新址地點時,因遭鄰近居民抗爭而作罷;高市家畜衛生檢驗所長鄭
清福說,流浪狗經整理後非常可愛,家畜所會與當地居民妥善溝通意見。
他說,家畜所近10年來每月撲殺約300隻流浪狗,目前以外包委託民間捕捉流浪狗、
加上飼料費、安樂死及焚化作業,處理一隻流浪狗約須1040元;未來「關懷之家」
將收容各類流浪動物及民眾不想續養的寵物,以照護、供民眾認養流浪動物取代撲
殺,是努力的目標。
洪富峰說,目前研擬設置臨時緊急流浪動物收容所,已有約8處租用地點分散在
高屏地區,是否合適,還須評估。
高市不論市區、郊區或公園綠地,常見流浪狗流竄,市府的撲殺作業常遭愛護動
物團體指控為不人道,議員質詢也多有抨擊,主張盡快訂定飼主管理自治條例,
對隨意棄養動物者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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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虧欠動物,不要同情他們,應把屬於他們的還給他們‧
叔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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