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撿到狗但阿母不太肯"交出"?

看板pet作者 (Deleaving me)時間19年前 (2004/10/05 00: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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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逐鹿草人" <someone@tcts.seed.net.tw>, 看板: pet》之銘言: : 跟你阿母說: : 侵佔遺失物,會被抓去關的。 : 要先撿去派出所,公告,三個月後, : 狗主人還是沒來認領就可以帶回家養。 於法而言 狗狗必須要有植晶片,且有登記,才是名狗有主 只有晶片沒有登記,不算有主人,就算狗狗會認原來主人也是無效 如果撿到的狗狗是有晶片且有登記的那你媽可能吃上官司 於情而言 不管有沒有晶片,人家的東西就該還人家 基本上我相信報應,如果你狗找到了主人還不還人家,那沒有人會原諒你的! 跟你的媽媽說說看麻! 大家的寵物走失了都很希望遇到善心人送回來 就像我們掉了錢包總是希望別人不要貪念大作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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