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律壘球 ~~ 趴水 ~~
認真的學長我,這次想談談界外球的故事...
記得我大一在棒球隊時,有個衰人學長...挖貴吧(記得是...)
打鐵時,球飛出場外...好死不死吻了賓士的擋風玻璃,留下淒美壯烈的吻痕....Orz
他為人又老實,就承認了...印象中...三萬...吧
直到設備改善後的今天,也還是看過球飛出場外的....
但這次我是想跟大家說--我認為在西灣球場內打球,球飛出去打傷人車,
你應該請該受害者找校方索賠!!
你在學校設置的球場打球,
因為球場護網不完備,以致球飛出場外砸傷人車,
怎麼會是打球的人有過失要賠償咧!?
請把責任推給學校..謝謝!!
當然該受害者八成抓著你不放,所以你可以先找教官協助處理...
如果教官也擺爛,你就找警察吧(肯定貌)!!
總之,別在當下認賠就對了,
又不是犯罪.. 不要皮皮挫~~
一定要在釐清責任歸屬之後,再負你該當的責任!!
此外,國立中山大學是"行政機關"!!
因此"西子灣海風棒球場"應當認定為"公有設施"!!
公有設施是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國賠法第3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
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該受害者和學校都擺爛推給你,你就出運了~~~
有機會可以上法院玩一下 XDD
這之後"當然""絕對"還有可以解決問題的辦法,
但是太專業了,不贅述...(其實是我也技窮了 囧)
總之,學弟們謹記..
只要這件事幾天內擺不平..趕快尋求法律協助(不需要雇用律師,有很多免費的),
是因為這些程序都有"時效",避免你因為不懂而跟不上程序!!
PS 如果你覺得賠個幾百.幾千的無所謂,不想花時間的話,就認賠吧...
PS2 校內就有行政法專家可以給你諮詢--某"鄧"老師..真的可以找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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