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水桶退文 #1SN2VI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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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文. 申訴駁回,不予受理,本案已完成溝通程序,得逕行上訴。. 二、說明. 依 part-time 板使用規範第四十條第一、二款,. 「任何工作,每小時之工資不得低於新台幣一百五十元。」且. 「總工時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之。」,. 縱使跑腿工作之工時不到一小時且僅有一次,仍應以一小時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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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MikuLover. 申訴板主ID:angel07. 處分公告文章代碼(AID):#1SN2VISU. 申訴事由:計件工作薪資規定. 附件及說明:. 本人今晚徵求之工作為計件性. 到達工作地點後 頂多只要五分鐘就能完成. 版主說不合春節標準 可是換算時薪等於1200. 那薪水要開多少才符
(還有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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