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未經查證即遭水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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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steven7218. 申訴板主ID:angel107. 文章代碼(AID):#1Pik0e_I. 申訴事由:版主未經查證即認定我有轉賣票卷之"嫌疑",並處以水桶365天?. 証據:. 鄉民我於106/9/7在part-time版上po文找人幫忙搶購演唱會門票,. 未免讓人覺得我想搶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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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文. 撤銷水桶、退文處分,僅予以警告1次。. 二、說明. 文章代碼應填處分公告代碼#1PiKdQmV (part-time),板主ID應填angel07,. part-time 板之溝通程序一律以 part-timeBM 板之申訴類文章為之,. 依 part-time 板看板使用規範第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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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f222758807. 申訴板主ID:angel07. 處分公告文章代碼(AID):#1PNc5n7z #1PNvNyhe. 申訴事由:. 本人於7/7有在part time版徵人. 後來被檢舉詐騙個資. 問題是我根本沒有詐騙個資. 應該不能單純因為被檢舉而當成證據. 或是只因為有人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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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文. 申訴駁回、不予受理、全案終結。. 二、說明. 依本板使用規範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與 part-time 板使用規範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本板明定之申訴時效為七十二小時,依組務規定,申訴時效為處分後七日內。. 申訴人除未填寫正確之處分公告文章代碼外,更於十月十二日始申訴七月八日之處分,. 該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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