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NbkSNol (part-time) 明顯為正職工作

看板part-timeBM作者 (造.夢)時間9年前 (2016/07/28 00:08),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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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閱讀 part-time / part-timeBM 板板規,且確認被檢舉人確實違反板規。 * 檢舉文標題格式:[檢舉] #1E6XoB0o 板規一/就服五 * 發文即代表願為此檢舉文負責,望各檢舉人慎用之。 ------------------------------------------------------------------------------ 1. 檢舉文章資料:#1NbkSNol (part-time) 2. 被檢舉人ID:SunHu 3. 檢舉原因/觸犯板規/違法事由:(請附上文章之檢舉部分完整板規條文) =============以下為部分文章內容=============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周一~周五 (配合政府公告休假)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工作時間9:30~18:30 / 休息時間12:00~13:0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供餐點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0/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120up/hr + 獎金 (視表現會向上調整)(亦可面議月薪) =============以上為部分文章內容============= 該篇文章我檢舉過兩次, 第一次以為是板主漏看了推文而未處理,所以再檢舉第二次, 但卻被答覆「資訊不足」。 過往這種「一週五天、一天八小時、沒有特別註明工作期間」的文章, 向p板主檢舉,都會被裁定為正職工作, 不知為何r板主處理卻可以通過? 而且文章內甚至還寫「可面議月薪」,既然都給月薪了,為何不去job板? 如果所謂的「資訊不足」,是指文章內沒有寫「持續兩年以上」, 那麼想省錢的慣老闆們未來就可以用這種方式變相徵正職, 只要文章內沒有寫明工作期間,就能鑽這個漏洞, 大家都可以去打工板用時薪徵正職。 希望板主們不要開這個先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64.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BM/M.1469635683.A.5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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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依檢舉規範第四條第二款押後處理 非駁回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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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特殊狀況無法於三日內結案者,得延長至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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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cDnZMt (part-time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