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板規七的解釋 各位大大給些意見吧

看板part-timeBM作者 (pig)時間11年前 (2013/01/10 14:5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目前PT板規定主要有以下三種 目前小弟關於板規七內的 非個人徵求裡的地址要求有點意見 各位大大有興趣的 一起來討論一下吧 1.PART-TIME板規(2012/09/01) 以及2.發文注意事項<-發文攻略 3.發文格式 對於板規七 第一項沒寫到地址 第二項發文注意事項有提到要打地址 但也沒提到要按照(縣+市+區) 第三項發文格式有寫到 地址一律按(縣+市+區)違者一律劣退 那我打新北市傑魚坑路261號 被水桶兩星期 請問是為甚麼? 我想PT板歷任板主都很忙 應該不會隨便水桶人兩星期才對 板規七應該是寫沒打地址才水桶兩星期吧 按照發文格式頂多是劣退 我覺得這還比較合理一點 這麼容易就水桶也太莫名其妙了 惡劣廠商頂多罰則也就是二星期水桶到永久水桶 少打個區就是二星期水桶 也太令人生氣了吧 還是只有我自己覺得被水桶兩星期太重 懇請有智慧的人出來解釋一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20.140
文章代碼(AID): #1GxcIaan (part-time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