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明確寫出薪資

看板part-timeBM作者 (體重管理 辦法站內信問我)時間13年前 (2012/12/24 10:40), 編輯推噓4(4035)
留言3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版上目前國定假日薪資有不少都寫依勞基法規定 但是真的僱主都知道勞基法規定嗎? 國定假日是勞基法規定的勞基法而不是月曆上紅字 再來加班費1.33和1.66的部分是否知道 能不能直接打在發文格式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89.241

12/24 13:13, , 1F
勞基法並非規定一律雙倍 可使用調移或補休辦理
12/24 13:13, 1F
調移以後,是改天雙倍,不是不用雙倍,而且還要資方有上班, 差別在哪裡?

12/24 13:13, , 2F
反過來問 真的每個應徵者都知道勞基法規定嗎?
12/24 13:13, 2F
樓上應該是資方吧。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知道。 當然我覺得更有可能的是你知道卻…(咳) 所以寫清楚是保障勞資雙方,勞方不會到了1/1才知道一小時218元 資方也不會到了當天才知道可以調移什麼的 對於資方而言 你這樣寫 大家都是想到當天1hr/218 對勞方而言 也不會有人當天跟你吵說為何沒有218 難道你要再現場搬出六法全書花半個小時來跟工讀生解釋調移嗎? 不寫清楚,難道是要留模糊地帶去讓人產生誤解到了以後再產生爭議嗎? 和氣生財不是很好?

12/24 13:13, , 3F
例如已經週休二日的公司 部分勞基法假日就已經被調移了
12/24 13:13, 3F

12/24 13:21\, , 4F
勞委會的函釋有再說明這塊 可以參考~
12/24 13:21\, 4F
可以啊,調移若是合法的話,那就直接寫清楚就好了。 不過對於時薪制度而言,應該沒有什麼調移不調移 時薪制員工(以下簡稱工讀生)根本沒有有薪休假日可言, 工讀生哪裡來的"月薪"?沒有"月薪"就沒有"休假",只有"不排班" 所以調移應該是job版的事情,不是part-time的事情 再來,你貼上來有問題馬上被版主砍掉 若是沒有問題的話工讀生當天找誰捍衛他們的權益啊?

12/24 15:59, , 5F
就算調移也要跟工讀生說是怎麼移怎麼合法
12/24 15:59, 5F

12/24 16:00, , 6F
依我打工許久幾乎超時都沒有拿到1.33的情形而言
12/24 16:00, 6F

12/24 16:00, , 7F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公司是根本不知道 甚至裝死
12/24 16:00, 7F

12/24 16:01, , 8F
另外想問一下調移的法規出處來源以供參考
12/24 16:01, 8F

12/24 16:01, , 9F
我這邊看到勞基法寫得很清楚是加倍發給
12/24 16:01, 9F

12/24 23:43, , 10F
其實我的做法是會依照法令跟工讀生說明耶.. 認識我的人
12/24 23:43, 10F

12/24 23:44, , 11F
應該都知道我會這樣做的,另外我們非服務業啦 雙倍機會少
12/24 23:44, 11F

12/24 23:48, , 12F
有薪休假日的部分 e大可能對整個薪資計算有很大的誤會
12/24 23:48, 12F
你認為你的算法合法就把它貼上來,若是別人都以為會double, 你到最後才跟別人說調移,那跟欺騙有什麼兩樣?

12/24 23:48, , 13F
103元已經包含了假日薪資了, 我下篇補說明
12/24 23:48, 13F

12/24 23:52, , 14F
我把相關法條列在下面囉 歡迎理性討論~
12/24 23:52, 14F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0.100 (12/26 00:57)

12/26 11:11, , 15F
http://0rz.tw/uZDkK 請參考勞委會令 我想我不需解釋
12/26 11:11, 15F

12/26 11:12, , 16F
double的部分 我的當事人我自會處理協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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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11:12, , 17F
版規部分是否要強制公開 這版主決定囉
12/26 11:12, 17F

12/26 11:13, , 18F
勞資雙方本來就有義務去了解勞基法可供選擇的選項才對
12/26 11:13, 18F
要是合法的話,沒人跟你說不能調移啊,不知道樓上再跳什麼針? 只是你不能寫依勞基法規定,工讀生都以為有兩倍都騙來以後才講調移 調移是"勞雇雙方"同意才可以實施的喔, 到時候工讀生跟你講不調,我看你怎麼辦 你若要選擇調移,請把調移的方式貼上來 (除非你怕被告,那我就沒話說了) 當然您的Case我是不會接的

12/26 11:14, , 19F
另外 我覺得這件事情討論至今 所有的法令解釋都出來過了
12/26 11:14, 19F
重點不在法令解釋,重點在薪資要寫明。

12/26 11:15, , 20F
我也沒有其他特別的意見囉 我無其他我就回應到此啦
12/26 11:15, 20F

12/27 17:43, , 21F
所以你根本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
12/27 17:43, 21F

12/27 17:44, , 22F
調移你說不違法,那難道兩倍有違法嗎?
12/27 17:44, 22F

12/27 17:45, , 23F
如果勞基法有兩種計算方式 你覺得有註"明"國定假日薪資嗎?
12/27 17:45, 23F

12/27 17:46, , 24F
按板規可以劣退吧?
12/27 17:46, 24F

12/27 20:31, , 25F
版規說明是有特別說可以寫按勞基法 那就請示版主囉
12/27 20:31, 25F

12/27 20:31, , 26F
按勞基法
12/27 20:31, 26F
很好,我PO了3天9個小時51分以後,你終於看到我的問題是什麼了

12/28 02:17, , 27F
我知不知道不重要吧 您問的是版主不是嗎?
12/28 02:17, 27F
我也很奇怪,我問版主,那你回什麼? 我有請教你調移的事情嗎? 你要就重新發一篇文章,回應我的問題是牛頭不對馬嘴 不過你既然提出,我就回應幾個你的問題點 1.調移要調移到幾號?還是直接沉沒? 調移是改另外一天,不是「取消」,不寫的話大家都每天寫調移就都不用兩倍了 阿,對了,你要調移的期間是要工讀生有上班喔 2.你說可以調移沒寫,別人以為當天有218就被騙來? 3.時薪制員工,可以調移!但是那一天是哪一天? 本來就有義務知道。 4.調移需勞雇雙方共同同意後始得實施。 5.我是勞方,我自然選擇我有利之解釋, 要調移可以,法規或公文貼上來,「雙方同意」 但是連日期寫都不寫就依勞基法規定,這六個字有寫跟沒寫差在哪裡

12/28 02:28, , 28F
那您就問版主吧,我不回囉 抱歉叨擾
12/28 02:28, 28F

12/28 02:30, , 29F
後文自刪 造成您的不便 亦尚祈見諒
12/28 02:30, 29F
可以再跟我說一次...你為何10/08開始就不寫平時薪資加倍X2了嗎? XD 請網友不要開燈啊~ → edctw:我倒是想了解原PO您從今年10/08開始 12/28 02:13 → edctw:全部改寫依勞基法規定的原因是...? 12/28 02:13 → DavidChen:你要問真的原因嗎? 因為怕數學算錯..... 12/28 02:16 → DavidChen:寫依勞基法絕對不會被列退....XD 12/28 02:16 → DavidChen:劣退 12/28 02:17 → edctw:就是不會被劣退我才覺得這板規有問題 12/28 02:22 → edctw:我標籤是寫[建議] 不是寫問題吧 12/28 02:23 → edctw:平時薪資加倍X2 這幾個字可以寫錯… 12/28 02:27 → edctw:啊哈,要把X2的2寫錯還真不容易啊.... 12/28 02:27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5.130 (12/28 02:32)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5.130 (12/28 02:38)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5.130 (12/28 02:44)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5.130 (12/28 02:46)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5.130 (12/28 02:47)

12/28 02:51, , 30F
本人資質愚昧 怕錯所以寫依勞基法 這回答有問題嗎?
12/28 02:51, 30F

12/28 02:54, , 31F
你不是說怕數學算錯嗎?怎麼看來看去沒有要按計算機的啊?XD
12/28 02:54, 31F

12/28 02:54, , 32F
那吾人愚昧的程度恐怕超過您的想像,本人深感歉意
12/28 02:54, 32F

12/28 03:02, , 33F
沒關係…只是我實在很擔心您會幫工讀生算錯錢,
12/28 03:02, 33F

12/28 03:02, , 34F
本來要給兩倍的變成三倍了~
12/28 03:02, 34F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5.130 (12/28 05:10)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5.130 (12/28 05:11)

01/06 21:18, , 35F
發文格式都有提醒不是?
01/06 21:18, 35F

01/10 19:26, , 36F
可是你們認為"依勞基法規定"合板規啊
01/10 19:26, 36F

01/10 19:27, , 37F
問題是勞基法可以調移可以不調
01/10 19:27, 37F

01/10 19:28, , 38F
算法不只一種 這對勞方根本沒有保障
01/10 19:28, 38F

01/10 19:41, , 39F
那是你們之間的事情 請注意PT版只是提供平台
01/10 19:41, 39F
文章代碼(AID): #1Gry2EkB (part-time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