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在PT版被板主執行劣退
※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FMkeCQs ]
作者: eric999999 ()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申訴] 在PT版被板主執行劣退
時間: Sat Mar 10 13:43:35 2012
申訴人:eric999999
被申訴人:FECer
看板板名:part-time
判決內容:18343 (已被FECer刪除) <eric999999>板規七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訴求:取消劣文紀錄
申訴理由: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借用limoki兄發文之部分內容
原波於去年底於版上發文徵求
當時發文並未收到任何版務管理警告、更未遭刪文或劣退
此次之第三次發文既為參照前兩次之內容,也無大幅刪修
原波於發文時自合理認為並未有違反版規之處
本次被劣退一文 之版規七部份
第七條 非個人徵求
嚴禁個人徵求項目:
座談會業者、市調訪問業者、補習班業者、展場活動、攝影、網拍、促銷、
外拍、經紀、搬運工讀、試吃工讀、選舉助選員、市場攤販(請寫出攤販名)
、舞者、表演工作者、保險員、金融業者、SOHO外包(請列出接案案主外包者
名稱)、發DM、廣告傳單以及任何文宣品、運輸運送及境外徵求、家教、解題
、書寫任何作業與報告、個人與學生搬家…但不限於此,並視板務狀況增列。
非個人徵求一律強制列出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統編(代碼
、文號)等資料+負責人姓氏+電話,以示負責。
註1:營利事業登記以政府主管機關(財政部、經濟部、衛生署、教育部)公示
為基準#1ENxQJ1D (part-time) [資訊] 法規及合法/立案/登記資料查詢
註2:上述主管機關公示資料停業期間不得徵人
罰 違者劣退。
則
問題是 我們是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號(像之前阜杭豆漿這類就是)
在寄信跟丟水球與版主溝通時 他居然丟了一句 "那你要註明是攤販"
請問版規七當中哪裡有一條是無營利事業登記之行業 要怎麼發文 又哪裡有說
"要註明是攤販" "要註明是早餐店" 之類的規範?
跟版主說其他版有發文不當之格式 大部分之版主都會在標題上提醒要發文者編輯文章
相應不理之後 你要刪文或劣退我們毫無怨言
FECer怎麼說的? "板主沒義務提醒PO文者已經違反版規"
你版規訂的又多又複雜 版友有時難免會有看不懂之處
而來part-time板發文的都是有正經事 急事的才會來發文
根本不是像熱門版去發廢文討噓的那種
而身為part-time這種大型版的版主 在協助版友於勞雇雙方都能得到雙贏的目的
要有這種認知才是對的
結果我看3/9當天 142篇文章 就有多達69篇被刪除 已經接近一半
有69個人就這樣領到劣文 我相信這些文章裡面
都是除了某些地方沒有注意到之外 很正經的要徵人工作的
沒有達到版主的要求 劣退一篇之後當天就不能再發文
如果第二天再PO又被刪除 劣兩篇你這ID就不能再發文了
我在其他版發廢文領劣退搞不好都沒比來這邊正經要徵人來的快
我想說你是沒義務提醒PO文者 不過如果只是採酷吏的方式只會大刀一砍
那版友真倒楣
底下附上被刪又劣退的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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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3/11(日) AM8:00~AM10:00約兩小時(一次性工作)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
是否供餐: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時薪180 兩小時360元 (超過兩小時 每半小時加90元)
國定假日薪資:180×2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前二小時:180×1.33 後二小時180×1.66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工作結束後現拿
◎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43號 新北市肉品市場(松榮肉品熟肉部)
◎
◎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將冰庫中的貨搬上貨車 再跟車到中和卸貨後搬進大冰庫(從甲冰庫搬到乙冰庫)
◎ 之後會載你們回樹林
◎
◎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 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 補教業立案文號:
就 統一編號:
是 公司負責人:黃文彬
這 公司名稱:松榮肉品熟肉部
一 公司地址:(請由縣/市/區名填起)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43號 新北市肉品市場
項 公司電話:(請詳填含區碼巿話)
◎
◎
◎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黃先生 0912020204(請於am 08:00:~pm 8:00間連絡)
◎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 →否
◎
◎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 →已徵到2人.再徵1人
◎
◎
◎ 補充事宜
◎ ◎其他:
◎ →需男生 穿雨鞋或布鞋來(冰庫戴眼鏡會起霧)
◎ 一旦答應 請務必來上工 以免造成商家困擾
◎
◎ ◎通知:
◎ →最晚3/10晚上會通知
◎
◎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免試
◎
◎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3 元。
◎ →免受訓
※ 刪除原因: (已被FECer刪除) <eric999999>板規七
※ Deleted by: FECer (218.162.33.139) 03/09/2012 21:13:48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事業資料)[北部] 新北市樹林區 3/11徵搬貨人員 1hr/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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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78.24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ric999999 (115.43.78.249), 時間: 03/10/2012 13: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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