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打工版(還是板主)是怎麼了?

看板part-timeBM作者 (老莫)時間12年前 (2012/03/03 10:43), 編輯推噓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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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近六天版上文章的情況: 日期 總文章數 被板主刪除數 被刪除比率 ------------------------------------------ 3/2 174 67 38.5% 3/1 175 73 41.7% 2/29 174 68 39.0% 2/28 100 33 33.0% 2/27 73 32 43.8% 2/26 67 22 32.8% ------------------------------------------ 但如果再往前看,2/26之前被刪除的文章數量明顯少很多 所以我才要問,看板怎了?亦或是板主怎麼了? 就我自己的例子來說 我是自己編輯的講義在網路上小規模銷售 無固定營業場所,也未達到需申請稅籍登記甚至成立公司的規模 今天我個人要徵人在每次固定的筆試考試(證券考試)考場外發送考前複習 這樣到底是哪裡不妥? 板主硬要說我是補習班?還是怎樣? 硬要我登記事業資料,問題就是沒有,到底要登記什麼? 難道說近六天來 有1/3(被刪文者)的版眾都是來鬧版或亂版的嗎? 明眼人一看上面數字就會知道,若非板主有問題,就是版規有問題! 關於一堆與勞基法不合的刪文 我想請教,個人徵求到底關勞基法什麼事? 今天除非有個狀況,某個人徵求低於勞基法要求的標準(例如時薪) 那你說他有可能是公司行號冒充個人徵求以規避勞基法 以我的例子,我提供的是70分鐘(發放講義) 薪資600元,就算你拿勞基法的要求來比,我也遠超過其標準 要求我寫加班費? 根本沒有加班的可能到底要寫啥加班費! 講義就是發到8點開始考試,想繼續發都沒得發 寫「無」又怕被認為是沒有加班費 更不要說寫什麼國定假日薪資,根本不是經常性工作,哪來什麼國定假日薪資? 何況我是個人徵求,並不需要受勞基法約束! 說我有詐騙之嫌? 我是心疼打工的朋友(多數是學生)只跑一趟,若只拿到一兩百元的薪資 我心裡不忍心,也過意不去 要說人詐騙,也得先有證據 我在去年第一季與第二季都同樣徵求過 一共有四組人(8位)幫我發過講義 有沒有上來通報詐騙過? 回到正題 打工版應該是提供打工機會給需要打工的朋友不是嗎? 中華民國沒有哪一個規定說不能私人徵求(只要沒違法、沒違反公序良俗) 今天除非版上的發文「明顯」違法或違背公序良俗 或是有版友通報、檢舉發文者有違法、欺騙、偽冒的情事 否則你板主在資訊有限的情況下不該動輒入人於罪(所謂違反版規) 當然啦,如果現任板主上任的目的就是要消滅打工版 那您真的做的好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71.2

03/03 11:00, , 1F
一堆人被劣退也不想爭取,讓他完全不會覺得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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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04, , 2F
我對板主處理雖很有意見,但我就事論事,攤出來大家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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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23, , 3F
版規好像不符正規的條文,沒家班費就被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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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35, , 4F
重點在於 我覺得版主每次劣文的標準都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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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0:05, , 5F
就雙重標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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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0:32, , 6F
厲害厲害,這樣的人才當版主可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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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6:38, , 7F
板主真是難得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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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6:43, , 8F
大家請去板務組發表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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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2:22, , 9F
真的雙重標準 而且置底文也沒有要求我們要標明228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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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1:34, , 10F
我是這樣認為:寫加班費是對勞方的保障,表示雇主允諾"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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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加班,雇主一定會給。那既然你絕對不會給,那就寫上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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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也用不到,國定假日同理。一旦雇主說的跟現實出入,勞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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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利當天取消,因為和原先說明的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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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本版有勞工局在看,板主也有板主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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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也有板主收過存證信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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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KOLVhX (part-time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