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心得] 勞工局諮詢之後

看板part-timeBM作者 (㊣色研所所長)時間13年前 (2010/09/07 23: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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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LifeJob 看板 #1CX96YL9 ] 作者: ganbaday (低調) 看板: L_LifeJob 標題: [討論] 勞工局諮詢之後 時間: Mon Sep 6 15:00:47 2010 終於等到週一,我剛剛打電話詢問了一下, 由於這個結果攸關兩個板以上的處理方式,所以貼這裡 1.關於勞保 由於勞保的規定是,要公司五人以上才需要勞保, 所以廣告中沒有寫「公司有沒有勞保」是不違法,沒辦法檢舉的! (法律也沒規定徵人必須告知公司規模等資料) 但,可以面試之後,若得知其公司超過五人以上規模,又不給勞保,這時可檢舉! 勞保局會請勞資雙方來開會協調並處理之類 這方面可以打電話去問,確認無誤之後,合法刊登應該是沒什麼問題... 諸位各版板主可以參考看看 2.關於刊登時,就業平等的問題 我們都知道,護士男生也能做,女學生男老師也能教,粗工50歲也做得來(只要健壯) 所以法律為了保障歧視求職者的性別年齡種族等,禁止限定那些資格, 只有「合理的理由」才ok,例如找家庭教師限定學歷、科系是因工作需要; 例如找服裝模特兒限定性別、身高體重是因為穿著需要...等等! 那問題來了,根據這些平等規範,除了刊登廣告不能寫限制,真的去聯絡時也不能限制 所以說,假設你打電話過去,補習班主任或者自己替女兒徵家教的媽媽說: 「因為女兒年紀小又很早熟,所以希望女老師教比較安心,新聞不是沒報過家教xx案」 這樣算「合理的理由」嗎? 答案是:不知道,你可以檢舉那些媽媽,然後等委員開會決議才算。 接著,我問他,這個理由有沒有案例可循?畢竟應該是最常出現的理由之一。 答案是:目前還沒有。 所以, a.各看板無論如何禁止刊登有限制條件,卻說不出100%合理理由的 限制條件, 何謂100%合理?就是沒有那個條件就無法勝任該工作...(國中學歷當電磁學家教?) 建議雇主,沒有把握就不要寫... b.為了減少「各位打電話被打槍而浪費的電話費」,有個小小建議: 就檢舉吧!媽媽/補習班說只要女生,就以電話錄音向勞工局檢舉,來製造判例。 這樣以後,大家就能知道,這些理由是否合理,只要有了判例可以依循, 若合理的理由就能刊登,不合理的理由就確定不能刊登... 若不知道理由是否正當,先打電話問勞工局,勞工局說這理由ok, 就上板來告訴大家這理由ok,讓大家有方向依循... 勞工局說不知道就檢舉,讓委員去判對是否ok,結果一樣貼上來讓大家知道 縱使你認同、接受雇主的理由,還是要檢舉,讓大家有依循的方針否則被砍認為合理,板主認為不合理,吵翻天誰是對的?不知道,問上級~ 然後站長+群組長全都跳下來啦,嘰哩呱啦了半天以後還是一樣沒辦法判決阿! 因為有權審核是否合理的,只有那些委員~所以,還是交給專業的來吧~ 小重點提醒一下,請拿電話錄音檢舉雇主,不要列印ptt上的刊登去檢舉, 刊登有違規請告訴板主來砍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10.125

09/06 15:01,
趕羚羊又犯了同樣的錯............應該先貼pt才有p幣
09/06 15:01

09/06 15:21,
那如果像粗工文v大所說,工程行可以協助勞工代保,卻要
09/06 15:21

09/06 15:22,
扣掉一些費用的狀況呢?因為該文中說明的1300元是工資
09/06 15:22

09/06 15:23,
不含勞健保。
09/06 15:23

09/06 15:23,
那保費是屬於勞工要自己出?還是工程行?(薪資不同,不
09/06 15:23

09/06 15:23,
就等同於勞工自己出了?)
09/06 15:23
勞保局才是主管機關,勞保局說ok就ok,說不OK就請檢舉那間公司, 而且是根據實際情況檢舉,沒辦法針對廣告檢舉,因為勞保法規是根據事實情況~ 這跟求職者平等的那個連刊登都不可以的情況,不太一樣。

09/06 15:27,
謝謝ganbaday回應的這麼仔細,我之前作小天使有賺到點P幣
09/06 15:27

09/06 15:28,
送給你,謝謝。
09/06 15:28
感謝你的2千多,兩篇回本了XD

09/06 15:38,
在廣告中沒有寫"「公司有沒有勞保」"是不違法的,跟現在
09/06 15:38

09/06 15:39,
版上的格式一樣啊,一切文責自負,那寫出來說沒有勞健保
09/06 15:39

09/06 15:39,
呢? 到底是怎麼樣呢?不然之前沒勞健保的工作被劣退,
09/06 15:39

09/06 15:40,
都可以來申訴了? 因他們只要主張張貼薪資已含保險就好
09/06 15:40
寫出不含勞健保,也要你去他公司面試發現他公司超過五人規模,才能檢舉 板主不是勞保權責單位~只能管「刊登」,就是這樣喵~

09/06 15:49,
樓上講反了。是「文內寫沒保險,主張薪資不含保險費用。」
09/06 15:49

09/06 15:50,
如果主張薪資已含保險,又寫沒保險,這根本是騙人。
09/06 15:50

09/06 15:52,
我覺得問題是"沒寫有無勞健保"跟"有寫說無勞健保"不一樣...
09/06 15:52
一樣喔,除非有笨蛋寫「林背公司5人以上,但就是不給你勞健保 咬我阿」 XD 各位關於「實際現實中發生的情形,請各自討論」,我只是確認「刊登」ok否而已XD 畢竟我們只要釐清PTT上的爭點就夠了,勞資糾紛交給公機關去處理。

09/06 15:53,
所以主張1300元(以粗工文來說)是不含保險的行情,若要請
09/06 15:53

09/06 15:54,
工程行代保,工程行要收取手續費或保費,那不等同於是
09/06 15:54

09/06 15:55,
勞工替自己保險?工程行並未提供勞健保啊,這樣於法有合
09/06 15:55

09/06 15:55,
嗎? 五人以上公司不是該公司提供保險的嘛?我的問題點
09/06 15:55

09/06 15:55,
在這裡。 重複保險的部份我知道,但是那個是勞工可以
09/06 15:55

09/06 15:56,
去申請退費的,我就幫我姐申請過,並不困難。
09/06 15:56

09/06 15:56,
我贊同b大,我的意思就是如此。
09/06 15:56

09/06 16:00,
只有扣保費喔,沒有聽過還扣手續費的。
09/06 16:00

09/06 16:00,
之前我在國稅局打工,實拿的也是薪資-保費。
09/06 16:00

09/06 16:01,
手續費是您文章回應我提到的喔,不是我說的。= ="
09/06 16:01

09/06 16:02,
好,我眼殘,是"多一點手續",費我自己吃掉 >"<
09/06 16:02

09/06 16:02,
那有,我是寫「頂多就多一點手續而已。」 囧
09/06 16:02

09/06 16:02,
嗯 Orz
09/06 16:02

09/06 16:05,
不過還是建議有這種問題出現,文章寫清楚一點,該文寫
09/06 16:05

09/06 16:05,
沒勞健保,我不確定有幾個學生去應徵的話,會自己要求
09/06 16:05

09/06 16:06,
一定要保或者請工程行代保的,再者,勞工局也說po內寫
09/06 16:06
^^^^^^^^^^^^^^^^

09/06 16:06,
沒有勞健保就是違法的啊,要扣保費也該在文章中說明吧
09/06 16:06
^^^^^^^^^^^^^^^^^^^^ 你問的跟我問的答案不同耶- -?

09/06 16:07,
b大的問題就是當初舊格式有勞健保這一項的吊詭,因為雇
09/06 16:07

09/06 16:07,
主並不會因為坦白告知勞方沒有勞健保,他就免於違法的
09/06 16:07

09/06 16:08,
問題,反是昭告天下: 我就是違法,勞工局為啥不來抓= =
09/06 16:08

09/06 16:12,
我覺得版主(其實那篇文章不是w大劣退的,她背了很久的
09/06 16:12

09/06 16:12,
黑鍋)並沒有歧視粗工文,現在#1CWCp9WF(part-time)的文
09/06 16:12

09/06 16:13,
也還在,只是當初舊格式出現勞健保這個詭異的項目,就
09/06 16:13

09/06 16:13,
造成了劣退文的產生,v大提供的資訊都已經是事後補充了
09/06 16:13

09/06 16:22,
我指的不一樣之處的確主要是指這種笨蛋的狀況_A_
09/06 16:22

09/06 16:22,
只是這跟性別問題類似,很多人明知違法還是覺得寫了比較方便
09/06 16:22
那就等同 「板主~我違法還故意寫給你看~顆顆~你劣我嘛~」 這種白木只好順他的意思了...

09/06 16:26,
或者他沒告知是幾人公司,但是應徵10人,不含勞健保的
09/06 16:26

09/06 16:26,
狀況呢?這10人被聘任為臨時工讀,算不算是該公司一員?
09/06 16:26
這要問勞工局,我是覺得臨時工讀不會算... 例如眼鏡行老闆+驗光師只兩人,要找10個工讀生表演10分鐘慶開幕,就變成勞保了?

09/06 16:29,
W變成眾矢之的也是她是那句"身心不良...云云"。
09/06 16:29

09/06 16:34,
如果版主只須負責管理刊登之責,那該文沒有提供勞健保
09/06 16:34

09/06 16:34,
(當然啦,錢提要這個公司滿五人以上),就文章給的資訊
09/06 16:34

09/06 16:34,
沒有提供勞健保,還是身心不良的工作啊...我也講了好幾
09/06 16:34

09/06 16:35,
次了啊...V大...><"
09/06 16:35
一個刊登平台的板主,若要把公機關的責任扛起來,老實說太沈重, 第一個首要問題就是難以查證,權責單位可以查核,可以要求,板主沒有... 只要刊登出來的東西「不違法、不違反站規、不違反人民情感」就都是ok的

09/06 16:36,
給什麼樣的資訊做什麼樣的判斷嘛,v大您提供的資訊供勞
09/06 16:36

09/06 16:36,
方參考,這是很好,但是事後補充倒不如徵文寫清楚,或許
09/06 16:36

09/06 16:36,
可以避免很多誤會。
09/06 16:36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8.110.125 (09/06 16:44)

09/06 16:49,
如果w當初是因為文中沒有勞健保而劣退,還能接受。
09/06 16:49

09/06 16:50,
但他當初使用的是這四個字來劣退文章。你們事後補充
09/06 16:50

09/06 16:51,
才知道她心中有個"沒有勞健保=對身心不良...云云。"
09/06 16:51

09/06 16:52,
G大,這個可能還得問勞工局才知道了 ~"~ 一天的工讀都
09/06 16:52

09/06 16:52,
要勞健保,10分鐘算不算,我也不知道 = ="
09/06 16:52

09/06 16:53,
至於v大~那這就真的是個人觀感了,大家看法不同也沒轍
09/06 16:53

09/06 16:53,
不過還是很感謝您提供業界資訊。
09/06 16:53

09/06 17:00,
btw,我不是業界人士,只是找不到工作在建設公司混口飯吃。
09/06 17:00

09/06 17:01,
一直希望找到別的工作出去,但現在的PT版跟JOB版,
09/06 17:01

09/06 17:03,
工作真的少很多很多。唉。三四年前兩三個月就能找到頭路。
09/06 17:03

09/06 18:31,
這跟景氣也有關
09/0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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