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問過渡時期暫行條例的讀法

看板part-time作者 (Rcontinuum)時間3年前 (2021/05/07 09:40), 3年前編輯推噓-2(027)
留言9則, 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本分類目前修正文一帳號一日最多三篇,依性質自行定名為 [討論]、[心得]、[問題]、[閒聊],灰字閱畢後得全數刪除。 大家好,我前幾天幫主管PO了徵人文,但可能是違反某項板規,後來被刪了,如下: (本文已被刪除) <Rcomplete> 過渡9條1項9款 ============================= 按照刪文理由,我試著去看"過渡條例",想知道改進的方向,第9條有找到,但似乎找不到 所謂的"1項9款",請問有人知道什麼是"項"、什麼是"款"嗎? 謝謝回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2.140.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620351646.A.722.html

05/07 09:44, 3年前 , 1F
張貼徵才類文章,有以下情形者,得不經警告逕予刪除
05/07 09:44, 1F

05/07 09:44, 3年前 , 2F
這個是第1項
05/07 09:44, 2F

05/07 09:45, 3年前 , 3F
九、工資發放期,非一次性工作,而未載明發薪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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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9:45, 3年前 , 4F
這個是第9款
05/07 09:45, 4F
謝謝你! 其實我對這個有些疑問,這份職缺是開在師大,像這種學校單位真的很難寫出明確的發 薪日,真的是看學校出納人員的作業情況,我也只能寫個大概的範圍,一般就是隔月中 ,而且公家機關不會欠薪,至少我自己做這麼多年都沒被欠過,拿是一定拿得到的,只 是每個月可能會差個幾天,如果只是因為這個理由被刪,不僅用人單位徵不到人,缺工 的人們也少了個機會,這裡真的是準備考試的好跳板... 還是版主先生/小姐能給個說法?請問。 ※ 編輯: Rcomplete (140.122.140.36 臺灣), 05/07/2021 09:53:34 ※ 編輯: Rcomplete (140.122.140.36 臺灣), 05/07/2021 09:55:03

05/07 14:32, 3年前 , 5F
既然是公家機關,應該是固定時間發薪,你要不要先確
05/07 14:32, 5F

05/07 14:32, 3年前 , 6F
認好?
05/07 14:32, 6F

05/07 15:41, 3年前 , 7F
其實學校的Pt發薪水真的不固定...因為之前做過,真的是看
05/07 15:41, 7F

05/07 22:55, 3年前 , 8F
你連最後可能時限都不知道嗎? 不知道就是有可能拖過月
05/07 22:55, 8F

05/07 22:55, 3年前 , 9F
既然這樣還是移駕他處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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