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個人] 送東西到屏東火車站

看板part-time作者時間4年前 (2020/04/15 11:56), 4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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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60元/小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屏東拿到東西立即給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到正修附近拿東西,然後送到屏東火車站,約2個小時=160元*2 勞務內容︰送東西給朋友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Q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43.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86923019.A.BAD.html

04/15 11:59, 4年前 , 1F
車資呢?我自付?且是送什麼東西?有違法的可能嗎
04/15 11:59, 1F
※ 編輯: niuiheart (101.136.143.224 臺灣), 04/15/2020 12: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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