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名單:IHfr54852、penny50630

看板part-time作者 (Dark Moon Princess)時間4年前 (2019/07/21 22:50),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主文 IHfr54852水桶60日違規文章退文。 penny50630水桶30日違規文章退文二、說明 IHfr54852於徵才完畢後清空原文內容及下方推文,違反本板使用規範 第十條第一項第一、二款,依#1RZJaRJ1 (part-time)公告第七款第一目標準, 處水桶六十日、併科退文。 penny50630徵才完畢後清空原文內容,違反本板使用規範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 依#1RZJaRJ1 (part-time)第六款第一目標準,處水桶三十日、併科退文。 ┌─────────────────────────────────────┐ │ 文章代碼(AID): #1TBMA48- (part-time) [ptt.cc] [個人] 已經結束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63255428.A.23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48 Ptt幣 │ └─────────────────────────────────────┘ >174467 s 4 7/16 IHfr54852 □ [個人] 已經結束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個人] 已經結束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07/18/2019 02:50:21 Thu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7/18/2019 02:50:21 Thu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7/16/2019 13:43:36 Tue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7/16/2019 13:39:30 Tue --已經徵求得到 ※ 編輯: IHfr54852 (220.142.42.18 臺灣), 07/18/2019 02:50:20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個人] 已經結束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07/18/2019 02:50:21 Thu >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7/18/2019 02:50:21 Thu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7/16/2019 13:43:36 Tue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7/16/2019 13:39:30 Tue 作者 IHfr54852 (IHfr54852)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個人] 遠端線上FB與LINE客服 時間 Tue Jul 16 13:37:06 2019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隨時可以開始 排班方式:一週5天,可自由排班 每日工作時間:每天約1~2小時 自由決定工作時間 ( 避開00:00~08:00 ) 每日休息時間︰中午午餐時間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 沒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每月五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六張犁捷運站附近; 也可以在你自己住家工作 (住家需有PC 個人電腦) 勞務內容︰網路打字客服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印我工作室 單位地址:台北內湖路23號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劉爸 聯絡方式︰回BBS站內信 提供LINE帳號 若符合需求會主動聯繫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BBS站內信 提供LINE帳號 面試時間:信件討論 受訓時間:信件討論 截止時間:無 個性上需要可以體貼客人、細心 需要有LINE與手機,家中必須有筆電or桌機,打字快速。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4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63255428.A.23E.html ※ 編輯: IHfr54852 (220.142.42.18 臺灣), 07/16/2019 13:39:29 ※ 編輯: IHfr54852 (220.142.42.18 臺灣), 07/16/2019 13:43:35

07/16 13:55,
已站內 謝謝
07/16 13:55

07/16 14:07,
已站內
07/16 14:07

07/16 14:12,
覺得有點奇怪,地址不明確,上網查也查不到此工作室
07/16 14:12

07/16 14:23,
提供自己的帳號來當客服專員~不覺得很奇怪嗎??
07/16 14:23

07/16 14:39,
已寄信,je開頭,謝謝
07/16 14:39

07/16 14:43,
您好,已站內信 MPTIN開頭
07/16 14:43

07/16 15:28,
已寄信
07/16 15:28

07/16 17:30,
已展南~
07/16 17:30

07/16 18:35,
紅明顯,地址不完整,工作室名稱查無資料,請求職者注
07/16 18:35

07/16 18:35,
07/16 18:35

07/16 23:00,
3601230402/
07/16 23:00

07/17 11:10,
年輕人不要爲了覺得適輕鬆工作就傻傻投履歷
07/17 11:10

07/17 12:02,
謝樓上各位查詢的資訊,大家在求職一定要小心謹慎喔
07/17 12:02
※ Last modified: 07/17/2019 12:02:15 ┌─────────────────────────────────────┐ │ 文章代碼(AID): #1TCivTP9 (part-time) [ptt.cc] [台北/個人] 刪..幫刪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63610717.A.6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174681 s 7/20 penny50630 □ [台北/個人] 刪..幫刪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台北/個人] 刪..幫刪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07/21/2019 14:52:57 Sun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07/20/2019 22:57:32 Sat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7/20/2019 18:30:10 Sat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7/20/2019 16:24:45 Sat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7/20/2019 16:22:07 Sat 作者 penny50630 ()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台北/個人] 北投,陪打網咖 時間 Sat Jul 20 16:18:35 2019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 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 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無(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 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個人(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個人(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 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6.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63610717.A.649.html

07/20 16:21,
才100哦
07/20 16:21
※ 編輯: penny50630 (180.217.216.234 臺灣), 07/20/2019 16:22:06

07/20 16:23,
你可以開台找旁邊的聊天。請他喝飲料就好
07/20 16:23
※ 編輯: penny50630 (180.217.216.234 臺灣), 07/20/2019 16:24:42

07/20 16:27,
100就是劣退加水桶
07/20 16:27

07/20 16:38,
最低要150時薪唷
07/20 16:38

07/20 16:41,
雖然沒到150 但這還可以接受 可惜不在北投
07/20 16:41

07/20 16:41,
你不介意我可以用DC陪你聊天
07/20 16:41

07/20 16:43,
時薪100 台錢你出嗎
07/20 16:43

07/20 16:46,
你可以改150 台錢自己出 版規規定不能低於150啊
07/20 16:46

07/20 17:03,
怎麼有一種找不到朋友打咖的即視感QQ
07/20 17:03

07/20 17:14,
出打咖錢再加一點薪水應該會有人要去啦 我猜
07/20 17:14

07/20 17:14,
但是這感覺汪踢版找比較快...
07/20 17:14

07/20 17:46,
沒朋友臭了嗎XD
07/20 17:46

07/20 17:53,
違反最低時薪
07/20 17:53

07/20 18:06,
可以線上陪你聊北投好遠
07/20 18:06

07/20 18:15,
這工作有點特別啊XD
07/20 18:15

07/20 18:21,
可惜北投對我太遠了~
07/20 18:21
※ 編輯: penny50630 (180.217.216.234 臺灣), 07/20/2019 18:30:09

07/20 18:48,
這篇這麼令人鼻酸了 還有人嫌錢少
07/20 18:48

07/20 18:56,
工作內容說陪打網咖,實際上會打電話問你身高體重還說
07/20 18:56

07/20 18:56,
怕你比原po高,傻眼貓咪
07/20 18:56

07/20 18:59,
樓上有卦?
07/20 18:59

07/20 19:02,
那原PO多高?XD
07/20 19:02

07/20 19:18,
恐怕是太邊緣吧
07/20 19:18

07/20 19:19,
想找女的吧....
07/20 19:19

07/20 19:44,
應該不必計較150,建議去揪團比較好
07/20 19:44

07/20 20:01,
我我我 我50塊就好
07/20 20:01

07/20 20:52,
這是汪踢或歐兔的業務吧
07/20 20:52

07/20 20:56,
幫QQ 嗚嗚嗚嗚
07/20 20:56

07/20 21:17,
建議加入boardgame板大家族 一堆揪團隨便都有人陪你玩
07/20 21:17

07/20 21:27,
有哀傷感給推
07/20 21:27

07/20 21:40,
規定就是至少要150阿...
07/20 21:40
※ 編輯: penny50630 (180.217.216.234 臺灣), 07/20/2019 22:57:31

07/21 08:40,
文章不見了 有人備份嗎
07/21 08:40

07/21 11:37,
刪除內文了 刪除不了
07/21 11:37
※angel07 於 07/21/2019 14:52:50 將推薦值歸零

07/21 14:52,
神之警告
07/21 14:52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台北/個人] 刪..幫刪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07/21/2019 14:52:57 Sun >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07/20/2019 22:57:32 Sat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7/20/2019 18:30:10 Sat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7/20/2019 16:24:45 Sat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7/20/2019 16:22:07 Sat 作者 penny50630 ()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台北/個人] 北投,陪打網咖 時間 Sat Jul 20 16:18:35 2019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7/20(六)...(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 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00/h(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 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無(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玩完馬上領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 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請一定要留電話... 陪我到網咖打網咖,聊天,混時間。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北投網咖(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陪我一起打網咖(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個人(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個人(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許(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 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請一定要留電話... 請一定要留電話... 感謝您的配合。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聯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6.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63610717.A.649.html

07/20 16:21,
才100哦
07/20 16:21
※ 編輯: penny50630 (180.217.216.234 臺灣), 07/20/2019 16:22:06

07/20 16:23,
你可以開台找旁邊的聊天。請他喝飲料就好
07/20 16:23
※ 編輯: penny50630 (180.217.216.234 臺灣), 07/20/2019 16:24:42

07/20 16:27,
100就是劣退加水桶
07/20 16:27

07/20 16:38,
最低要150時薪唷
07/20 16:38

07/20 16:41,
雖然沒到150 但這還可以接受 可惜不在北投
07/20 16:41

07/20 16:41,
你不介意我可以用DC陪你聊天
07/20 16:41

07/20 16:43,
時薪100 台錢你出嗎
07/20 16:43

07/20 16:46,
你可以改150 台錢自己出 版規規定不能低於150啊
07/20 16:46

07/20 17:03,
怎麼有一種找不到朋友打咖的即視感QQ
07/20 17:03

07/20 17:14,
出打咖錢再加一點薪水應該會有人要去啦 我猜
07/20 17:14

07/20 17:14,
但是這感覺汪踢版找比較快...
07/20 17:14

07/20 17:46,
沒朋友臭了嗎XD
07/20 17:46

07/20 17:53,
違反最低時薪
07/20 17:53

07/20 18:06,
可以線上陪你聊北投好遠
07/20 18:06

07/20 18:15,
這工作有點特別啊XD
07/20 18:15

07/20 18:21,
可惜北投對我太遠了~
07/20 18:21
※ 編輯: penny50630 (180.217.216.234 臺灣), 07/20/2019 18:30:09

07/20 18:48,
這篇這麼令人鼻酸了 還有人嫌錢少
07/20 18:48

07/20 18:56,
工作內容說陪打網咖,實際上會打電話問你身高體重還說
07/20 18:56

07/20 18:56,
怕你比原po高,傻眼貓咪
07/20 18:56

07/20 18:59,
樓上有卦?
07/20 18:59

07/20 19:02,
那原PO多高?XD
07/20 19:02

07/20 19:18,
恐怕是太邊緣吧
07/20 19:18

07/20 19:19,
想找女的吧....
07/20 19:19

07/20 19:44,
應該不必計較150,建議去揪團比較好
07/20 19:44

07/20 20:01,
我我我 我50塊就好
07/20 20:01

07/20 20:52,
這是汪踢或歐兔的業務吧
07/20 20:52

07/20 20:56,
幫QQ 嗚嗚嗚嗚
07/20 20:56

07/20 21:17,
建議加入boardgame板大家族 一堆揪團隨便都有人陪你玩
07/20 21:17

07/20 21:27,
有哀傷感給推
07/20 21:27

07/20 21:40,
規定就是至少要150阿...
07/20 21:40
※ Last modified: 07/20/2019 21:40:44 三、申訴救濟 若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art-timeBM 板發文申訴。 -- You can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your hand or your graveyard or your banished zone) by destroying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Summon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destroy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graveyard or banished z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80.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63720647.A.A41.html
文章代碼(AID): #1TD7l7f1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