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般] 拉宣傳布條工讀生(已徵得)已刪文

看板part-time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2/13 10:56),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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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2/14-15 排班方式:無 每日工作時間:07:20-08:20 每日休息時間︰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元/小時 國定假日工資: 延長工時工資: 工資發放日: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2/14 翠華大中地下道路口(2人) 博愛大順路口(2人) 2/15 中山五福路口(2人) 中山六和路口(2人) 勞務內容︰ 紅燈的時候在旁邊拉開宣傳布條 著黑衣、深色長褲、布鞋或運動鞋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就要創意事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高雄市鳳山區自由路12號3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Stefanie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覆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每日每地點2人一組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117.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50026586.A.009.html ※ 編輯: ministefanie (175.96.117.126), 02/13/2019 10:56:56 ※ 編輯: ministefanie (175.96.117.126), 02/13/2019 10:57:22 ※ 編輯: ministefanie (175.96.117.126), 02/13/2019 10:58:38 ※ 編輯: ministefanie (175.96.117.126), 02/13/2019 10:59:31 ※ 編輯: ministefanie (175.96.117.126), 02/13/2019 11:00:15 ※ 編輯: ministefanie (49.217.48.247), 02/13/2019 19:55:46
文章代碼(AID): #1SOuTQ09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