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般] 已徵到
看板part-time作者stringstar (stringstar想要有專業知O)時間6年前 (2018/07/06 20:48)推噓1(2推 1噓 6→)留言9則, 6人參與討論串50/51 (看更多)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7/6 22:00-7/7 07:0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可請吃早餐~
★《工作待遇》
150*9=1350
平常日工資:(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個人
單位地址:無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陳小姐
聯絡方式︰行動電話
是否回覆報名者:回覆報名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來電 (中華電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無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27.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30881307.A.AEA.html
※ 編輯: stringstar (42.72.127.40), 07/06/2018 20:49:11
噓
07/06 20:52,
6年前
, 1F
07/06 20:52, 1F
※ 編輯: stringstar (42.72.127.40), 07/06/2018 20:55:13
推
07/06 20:56,
6年前
, 2F
07/06 20:56, 2F
※ 編輯: stringstar (42.72.127.40), 07/06/2018 21:11:06
→
07/06 21:51,
6年前
, 3F
07/06 21:51, 3F
※ 編輯: stringstar (42.72.127.40), 07/06/2018 22:25:29
推
07/07 00:43,
6年前
, 4F
07/07 00:43, 4F
→
07/07 00:43,
6年前
, 5F
07/07 00:43, 5F
→
07/07 01:10,
6年前
, 6F
07/07 01:10, 6F
→
07/07 01:10,
6年前
, 7F
07/07 01:10, 7F
→
07/07 07:39,
6年前
, 8F
07/07 07:39, 8F
→
07/07 07:39,
6年前
, 9F
07/07 07:39,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0 之 5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