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徵 8/8 工讀生 (已徵得)

看板part-time作者 (applenuts)時間6年前 (2017/08/03 16:13), 6年前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2017/8/8 (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當日只需5小時(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楊小姐 (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是否回覆報名者:不會回覆(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 名(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主要以LINE通知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8/3 晚間 11:00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08/03 16:20, , 1F
已寄信 ev開頭 謝謝~
08/03 16:20, 1F

08/03 16:36, , 2F
已寄信,謝謝( ▽ )
08/03 16:36, 2F

08/03 18:09, , 3F
已寄信,sw開頭,感恩您
08/03 18:09, 3F

08/03 18:27, , 4F
已寄信
08/03 18:27, 4F
※ 編輯: applenuts (118.168.70.39), 04/20/2018 12:33:05
文章代碼(AID): #1PWjiUrF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