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 (未徵到 但雇主表示先暫緩徵人) 家事陪伴人員

看板part-time作者 ( 辛辛辛~*)時間8年前 (2017/05/02 15:40),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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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老太太表示近期先忙搬家, 較無空閒時間逛街採買~ 暫時先不徵人,日後開放再重新po文, 謝謝大家。 ‧先前錄取的人員因為個人家庭因素無法繼續勝任,再次發文徵人。 ‧有任何疑問、應徵履歷請一律投至文內指定站外信箱。 ‧本工作無需家事清理,只要陪老太太逛賣場或到醫院拿藥, 有司機不用耽心。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長期(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每周一、三、五(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下午13:30~17:00 共3.5小時(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無(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皆無(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33元/hr(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266元/hr(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兩小時:177元/小時;後兩小時起:221元/小時 (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月底(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大安區(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陪老太太外出逛賣場、到醫院看病拿藥、不需家事整理。(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私人(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私人家宅 位於松山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張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lynx.intl@gmail.com 應徵者請備簡歷 僅收電子郵件 不收站內信 (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僅通知簡歷合適者面試,面試通過後會再通知。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一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未定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徵得後會修改標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208.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3710801.A.CF9.html ※ 編輯: mintsnow (58.114.208.112), 05/03/2017 10:55:42
文章代碼(AID): #1P23VHpv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