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是我太麻煩了嗎?

看板part-time作者 (小豬妘)時間9年前 (2016/12/15 01:22), 9年前編輯推噓28(28074)
留言102則, 3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標題好像男女版會出現的文章 哈哈 昨天去信義區一家德國餐廳應徵pt 面試完後總經理告訴我星期五就可以來上班 算是看看工作環境及內容 試試能不能上手 當然會支薪 面試完基本上只提到了時薪及工作時間 還有餐廳會大家一起分小費、 英文溝通要沒問題 然後就結束了 回去後我想了想 有很多問題自己當下太緊張就沒問清楚 於是發了訊息問總經理: http://i.imgur.com/j0P9S4d.jpg
隔十分鐘後總經理打給我 跟我說 她的partner剛剛才告訴她 其實他已經徵了另外兩個pt 那兩個pt的年紀比我大一些 然後我的工作時間好像也沒有很穩定 所以就......(她沒講完) 我:「額 所以 我就不用去了嗎?」 總之就是這樣 總經理也跟我說很抱歉剛剛在餐廳裡還答應我要讓我去工作了 ......我是覺得她的理由有點瞎啦 應該是因為我問題很多才覺得麻煩的吧@@ 不然也太巧 才隔十分鐘...... 是說我也反省了一下 這樣還沒開始工作就問一堆問題 是不是因為感覺我會很雞蛋裡挑骨頭 盯著總經理有沒有守法不然就檢舉之類的 但其實是因為還沒簽契約的關係 所以我想先了解他們是不是守法的雇主 不然等到我正式開始上班後才發現 雇主將不用保勞健保之類的視為理所當然 我會很痛苦@@ 然後星期五就要上班了 我去的時間餐廳已經開始營業 其實也蠻擔心雇主根本沒有要給我簽契約的意思 我還真的會不知道該怎麼辦 所以說 我這樣 在還沒開始真正工作前就問很多問題 對雇主而言會是一個感覺來找碴的員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55.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81736173.A.6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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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這麼想的老闆,通常就是不想守法。遵守的老闆反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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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就主動表明一切照勞基法走...等等 12/15 01:29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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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守法的雇主而言當然是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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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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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星期五只是叫你去試做看看,沒有正式雇用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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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試試看 是不是也要保勞保...... (她在電話中有回覆我說星期五是不會保的,原因我沒有聽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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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這樣合法,但對公司來說,只保一天多麻煩,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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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保就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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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這種情況的違法 跟偶爾在沒車的馬路闖紅燈一樣 其實無傷大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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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最好當面就問清楚,換個角度想,你沒去比較好 12/15 01:48
我也覺得當面問好像比較不麻煩 不過後來也是覺得 不去也好 如果開始工作後才吵這些 真的會蠻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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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這樣的經驗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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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有一點點可惜 那個環境蠻適合練習英文的說 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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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問題的答案本來是雇主該主動告知,但他完全沒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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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能由你開口問。這是保障自己權益,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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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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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因為你問那些問題而不僱用你,那這份工作不做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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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往後發生勞資糾紛,你還必須花許多時間精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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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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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雇主覺得「沒必要講那麼詳細」嗎?! 我也是想到以後「可能」要去吵這些糾紛應該會弄到崩潰 所以就比較沒特別覺得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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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徵長期正職 上了一天就說用其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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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講那麼詳細=想找機會凹你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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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時間沒講清楚,等於可以無形增加你的工作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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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沒打卡,如果你加班沒有加班費,也無法舉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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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日沒明說,你完全不知道每個月何時能拿到薪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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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雇主有沒有故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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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講那麼詳細=受雇者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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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裡面也不會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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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遇過老闆錄取後,還是我發現他才投保,三個月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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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認為不是原po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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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一下,一點進來看到這個標題時我當下真的以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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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滑進錯版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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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這些是應該的,老闆本該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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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玉貞都說服務業不適用勞基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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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你這句話我很認真查了哪些行業不適用於勞基法 其中有包含服務業三個字的 應該只有4. 家事服務業 那應該是指去人家家裡幫忙做家事的打掃阿姨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2FmRcr6RwJo%3D 至於有嫌疑的3. 未分類其他餐飲業 則是指流動攤販 在p. 140-141 http://ebook.dgbas.gov.tw/public/Data/342211223371.pdf 還有你所說的蔡玉真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05/749040.htm 她是想批評現在的勞基法「不適合」服務業 會讓老闆們賺不到錢錢 服務業倒光光 至於其他人對她的發言評價 呵呵 請不要再去誤導其他人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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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懂?人家不是叫你不用去了,你星期五還去?
12/15 04:08, 28F
星期五還沒到啊... 我也不會去了♪(提`‵ )
還有 39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12/15 16:46, , 68F
還好是應徵pt.. 我面試新工作說錄取了然後剛提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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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兩個小時面試的公司就跟我說改變政策取消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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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太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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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把該問,想問的問題,寫在紙上,面試不是考試,沒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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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看小抄,如果怕看小抄,給老闆印象不佳,背起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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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在去面試前就有準備過要問的問題 原本還想問如果我聖誕節排班薪資會雙倍嗎 (我不想要事後才跟老闆吵啊啊啊) (如果他說不會或是找理由拒絕我就不會去工讀了) 只是真的一到現場緊張就忘記了 (我很怕會被老闆白眼之類的 所以有小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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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看回文超靠背的 求職者確認雙方工作權利義務 還會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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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嫌麻煩 真是天生慣老闆奴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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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面) 可能當面問清楚還是比事後追問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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啼笑皆非。最近板上才有聲音批板主護航雇主,這裡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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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護航雇主的板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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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都總經理了講話還這樣心虛不講明、閃爍不敢正面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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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其中一定有鬼,真的是對方有問題,原po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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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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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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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面試的時候有時候也會太緊張或是當下沒有思考到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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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也會事後反問 我覺得這沒什麼不妥 不然要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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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才問 讓人覺得更不好吧? 而且這事關雙方權益 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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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釐清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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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覺得工讀生其實蠻慘的 有點拿人手短的悲哀感 一樣是賺錢 兼家教的話家長都笑笑的說老師好 謝謝老師 而且是pt的好幾倍 還不用擔心老闆沒幫你保勞保 或是一堆有的沒的 我看我還是兼家教就好...... ※ 編輯: a920488 (223.136.109.226), 12/16/2016 15: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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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資訊量較大其實應該打電話或親自到場直接詢問,而非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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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即時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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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順便觀察或聆聽雇主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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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有點濫用即時訊息了,海外求公私分明不打擾私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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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故只用企業內部通訊軟體談公事,臺灣這點還沒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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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有些事宜親訪、有些事宜用電話、有些事宜用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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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即時訊息於公只適用短訊息或聯絡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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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詢問絕對有理,只是溝通模式可能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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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事若超急也是需要打電話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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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若打手機別連續打太多次。挑一些可能有空時段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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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59, , 93F
兩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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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打多次代表有超急的事,但等通話後對方若覺得其實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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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的印象就會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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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1:01, , 96F
重要而不太急,連打兩次應該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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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1:02, , 97F
若打市話,對方不在,就詢問何時會在,到時候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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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沒有勞健保,除非你自存退休金和保險金,或是擔任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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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教材公司的到府指導員(享有勞健保家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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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部分補習班的課輔或解題教師也享有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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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9:44, , 101F
家教好像時薪500以上吧?扣除拿個250出來自投勞保健保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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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9:44, , 102F
(還能剩很多)也比打130,150的強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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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KN_jRp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