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大家會接受稍微超時嗎

看板part-time作者 (催情小喇叭)時間9年前 (2016/12/07 12:45), 9年前編輯推噓20(20015)
留言35則, 2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個人做過的短期工裡面 (20種以上) 只有上星期在內湖的打包工作有超過時間 其餘都是下班前就休息等發薪水 或者時間一到就讓你走 那天在內湖打包的是 下班前五分鐘還要我們去幫忙移些箱子 當場我就表示快要下班了到整點應該弄不完喔 我的意思不是我不做 而是六點一到我就要閃人 結果時間到了以後一直沒有要讓我簽退 最後超過13分鐘 我就說這應該要算半小時了吧 結果在場員工沒半個吭聲 後來想想時薪也不錯又不算累就不提了直接走人 當天還有另外兩個一起去的 搭電梯的時候聽他們在說 「才超過一下下而已不用這麼計較吧」 我當下是沒有回應啦 因為覺得這種心態我講什麼應該也無法有共識 只是回家反省了一下 是不是大家覺得超過一點點時間沒什麼關係? 我個人除了等著發薪水或寫資料以外 基本上超過時間我都是直接擺明我時間到了 還是其實我這樣也太硬了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07.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81085925.A.3A8.html

12/07 12:48, , 1F
我一定準時走,但是如果你想接他下一個CASE.....知道吧
12/07 12:48, 1F

12/07 12:50, , 2F
想長期就沒辦法,臨時的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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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52, , 3F
看對方態度吧,十分鐘我會覺得算了,超過十五分對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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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52, , 4F
全無表示也覺得理所當然的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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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2:53, , 5F
我這幾個月做過4,5種pt 幾乎都會超時15~20分鐘 Q
12/07 12:53, 5F

12/07 12:53, , 6F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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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09, , 7F
被凹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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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23, , 8F
有遇過,對方沒有表態,兩次共40分鐘左右,後來領薪時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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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額外算了一小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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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24, , 10F
有超時半小 講過不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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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39, , 11F
十分鐘就算了,但超過15分鐘以上就應該算半小時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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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40, , 12F
另外也要看對方態度,假如對方存心想凹,一分鐘都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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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56, , 13F
10分鐘沒關係 超過15會想算半小 不過最近做的都有算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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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3:56, , 14F
所以都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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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4:01, , 15F
看你怎麼做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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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做人有點言重啦,我覺得做人還是雙向的 對方都沒尊重我了,好像也不需要太尊重對方吧?

12/07 14:20, , 16F
以前沒經驗的時候在某連鎖飲料店做過超時2小時 他們還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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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4:20, , 17F
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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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4:20, , 18F
做到12點多只讓我打卡到10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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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4:31, , 19F
經濟只會越差,工作只會越來越刁,政府又放牛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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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4:37, , 20F
我最討厭這種同事、久了老闆只會覺得超時幫忙是應該的
12/07 14:37, 20F

12/07 14:37, , 21F
12/07 14:37, 21F

12/07 14:58, , 22F
10分鐘以內都能接受,但是如果超過我就會說等等有事情給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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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碰軟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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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Jabs (123.193.207.51), 12/07/2016 15:12:31

12/07 15:50, , 24F
也不太喜歡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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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6:10, , 25F
一個奴性重的概念... 勞工永遠都是最弱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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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6:15, , 26F
超過13分鐘也太久了吧...
12/07 16:15, 26F

12/07 16:55, , 27F
超過170/H以上或長期配合的 超時10分鐘ok
12/07 16:55, 27F

12/07 16:56, , 28F
若不是上述2種狀況 超過5分鐘又沒計薪就不行 一定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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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40, , 29F
計時準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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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41, , 30F
如果時薪滿意又不累,難保下一次還有缺,就不會計較了
12/07 17:41, 30F

12/07 21:31, , 31F
10分是上限
12/07 21:31, 31F

12/07 21:44, , 32F
做餐廳畢店常常拖到時間 很靠邀
12/07 21:44, 32F

12/07 23:36, , 33F
等你做正職工作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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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4:13, , 34F
若照三年前中友來說 其實超過一分鐘要算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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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18:55, , 35F
正職工作和計時工作的性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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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HvFbEe (part-time)